正科级
碌曲县运管分局的前身是碌曲交通局下属的“碌曲县机关车辆管理办公室”,1983年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1982)37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碌曲县公路运输运输管理所”,其成立时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公路运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整顿运输秩序,搞好货源的组织管理;平衡安排县内的运输;搞好计划运输和合理运输。 2004年5月依据甘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甘南州公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州机编字(2004)1号文件,碌曲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更改机构名称为“甘南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碌曲分局”,为正科级建制,编制7人。下设3个职能股室:综合股、业务股、运政股(运政执法大队)
7月19日下午,昆明交**司党委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细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昆组通〔2019〕75号)要求,组织开展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培训,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中层正职(正科级)干部共计33人参加了集中培训,深入学习2017年7月2日中央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党委书记雷升逵同志围绕中央出台“两项法规”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聚焦“两项法规”关于认定漏报、瞒报的基本原则、具体情形,以及因漏报、瞒报应当给予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及其影响期等方面对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项谈话,进行了警示教育。 雷升逵同志谈话指出,中央“两项法规”贯彻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着眼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执行报告制度实践经验的制度成果,是与时俱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
权威发布抚州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消息】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吴际宇报道:10月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官网了解到,对一批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如下: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组发〔2000〕18号)的规定,经市委研究,现将以下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李 旭,男,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拟任市委第三巡察组正处长级巡察专员; 郭佰生,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组织部副部长,拟任市委巡察办副主任; 娄国军,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拟任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 李 锐,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委村建办副主任,拟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副处长级巡察专员; 应晓玲,女,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正科级纪检监察员,拟任市委第四巡察组副处长级巡察专员; 陈长清,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现任崇仁县政府党组成员、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拟任市委第五巡察组副处长级巡察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