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
3月10日,广东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广州举行。我校获评首批广东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副校长李月代表学校出席。 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安排,经专家材料评审、征求意见、实地核查、集中公示等环节,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认定我校等5家单位为首批广东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
为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醇基燃料安全规范管理,10月10日,淮安区应急局会同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局、公安局等部门对我区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等新型燃料情况开展专项整治。 督查组一行随机抽查了4家餐饮场所,以及相关台账资料。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对照平面布置、储存安全、管道安全、使用安全、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六个方面要求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予以交办整改;对未能提供醇基燃料有关技术说明资料等材料的,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醇基燃料,限期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并及时将醇基燃料进行处理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产融〔2021〕163号),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和现场核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研究,拟确定“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深澜动力PACK工厂一车间”等129个智能车间为2021年河南省智能车间、“西峡县众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申报的“涡轮增压器分总成制造智能工厂”等34个智能工厂为2021年河南省智能工厂,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近日,高新区审计局组织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 审计中,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系统及国库政府性基金账务中调取非税收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目录,与国家财政、发改部门印发的关于取消、停征、免征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文件比对,审查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关于下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1〕276号)等文件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对近期部分监理企业申请建筑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截至2019年7月2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已将华信君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776家机构列入失联公告名单,并在协会官方网站([URL])中予以列示。依据协会发布的《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及协会关于“自失联机构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失联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协会将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之规定,上述776家机构中,303家机构已被注销登记;14家机构已自行申请注销登记。 日前,协会自律核查工作中发现81家疑似失联机构(附件)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和变更,是会计人员顺利开展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加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基础信息。广大会计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登记和变更工作,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信息采集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旨在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提供信息检索和核查,实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等相关规定,我局近期对广东皇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主项)资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经评审核查,现将拟核准的上述资质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实例、内容
深圳资讯网龙岗讯(通讯员付静)2019年1月27日,年关将至,在同德社区党委引导下,同德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对社区20户高龄老人进行节日探访,把新春的祝福送到他们家里,让他们过一个欢乐吉祥的新春佳节。 本次探访是由5名社工组成的两支探访小组。上午10点,探访小组认真清点探访物资、核查人员名单并前往同德社区进行探访活动
根据学校要求,为了推进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服务特需验收、编制核定和岗位聘任、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等工作,暑期学校正常运行、照常上班,经学校第1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发放8月份教职工工作差旅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内,按教职工8月份在校工作实际天数计算,交通补助发放至教职工的工资卡、工作用餐补助发放至教职工的校园卡。 交通每人每天补助24元,工作用餐每人每天补助20元。 1. 教职工向所在单位申报8月份工作出勤天数,并在各单位的“新校区差旅费报销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2. 各单位要对8月的出勤情况如实统计、严格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新校区差旅费报销明细表”报人事处; 9 月7日 前,各单位将“新校区差旅费报销明细表”报人事处劳资科李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