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发
1、拟定全省养老、工伤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基本养老和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费率确定办法以及基金征缴、管理政策。 3、审核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拟定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计划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它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207名退休人员一直未领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公司称企业社区已移交给地方,这笔奖励金应由地方发放,而相关部门却称,企业社区移交工作还没有完成,因此,这笔钱还是应该由企业来发放―― 原国营806厂(现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退休人员黄长新等人近日向记者反映,2017年,有关部门出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但他们一直没有领到这笔钱。公司方面称,企业社区已移交给地方,这笔奖励金应由地方发放。而九江市濂溪区卫生和计生委等部门却称,企业社区移交工作还没有完成,因此,这笔钱还是应该由企业来发放
你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合同支付生活费问题的请示》 一、《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二、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海南单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海南单工伤保险,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 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养老保险是职工社保中重要的一项,对于在职职工来说,职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一起缴纳,公司缴纳的比例为16%左右,个人缴纳的比例为8%左右。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需要自己承担全部费用,大概是20%左右。接下来云南薪税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具体内容! 职工养老保险会按照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当作缴费基数来缴纳,如果是在职职工,那么要看实际工资收入情况,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那么可以自己选择
根据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第七条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月24日上午,由中国残联宣文部、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组织的中央媒体记者组走基层进广西采访活动首站到北海市采访。此次采访活动,由新华社、光明日报、央广网、央视网、中国网、华夏时报、中国残联杂志社、中国残联“两微一端”等八家中央媒体组成的记者采访组,在中国残联宣文部张竸丹同志的带队下,来到北海市铁山港区采访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北海市残联理事长李东霞、副理事长陈清志以及铁山港区残联庞明等领导陪同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