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间部
一、依本校“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要点”办理,如附加档案。 二、111年度通过四技新生入学奖学金名单如附加档案。 四、本奖学金于就读期间分八个学期平均给付
112学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技艺技能优良学生保送及甄审入学招生报名相关资讯。 111学年度第2学期学程平台修书函及各学程开设单位,请参阅附件资料。 111学年度第2学期硕士班学位考试口试申请及缴交硕士学位考试申请确定表作业如下: 本系硕士班预备研究生甄选申请即日起至112.04.28(五)止请各位同学转知谢谢! 111学年第2学期日间部[微波电子电路设计]课程时段调整请各位同学转知谢谢! 111学年第1学期日间部硕士班[微波工程]课程停开请同学于加退选期间办理退选请各位同学转知谢谢! 109年度第2学期网络教学评量及学生核心能力问卷填答时间于110年5月24日开始至110年6月25日截止
花莲县原住民族乐舞扶植团队及高中职乐舞人才第二次培育甄选 审查结果名单出炉! 【花莲县原住民族乐舞扶植团队人才第二次甄选】 ◆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 至 107年3月5日(一) ◆ 报名截止日:107年3月5日(一) ◆ 书面审查:107年3月6日(二) ◆ 公告书面审查名单:107年3月8日(四) ◆ 面试及术科测验:107年3月11日(日) ◆ 公告甄选入选名单:107年3月14日(三) (一) 设籍本县具有乐舞才能及兴趣者,均可报名,年满18岁以上,具表演艺术热情,乐观、进取、品行端正之原住民。(有特殊专长者)。 (二) 对舞蹈有兴趣并愿意配合持续演出
112学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技艺技能优良学生保送及甄审入学招生报名相关资讯。 111学年度第2学期学程平台修书函及各学程开设单位,请参阅附件资料。 111学年度第2学期硕士班学位考试口试申请及缴交硕士学位考试申请确定表作业如下: 本系硕士班预备研究生甄选申请即日起至112.04.28(五)止请各位同学转知谢谢! 111学年第2学期日间部[微波电子电路设计]课程时段调整请各位同学转知谢谢! 111学年第1学期日间部硕士班[微波工程]课程停开请同学于加退选期间办理退选请各位同学转知谢谢! 本系未来短、中、长期发展目标如下: 加强基础课程之教学与研究空间之规划
本系于民国六十一年时,奉准以“夜间部银行保险学系”之名成立;其后因应社会经济发展之需要,于民国六十八年时更名“银行学系”;民国七十八年时再更名为“财务金融学系”。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环境之变迁,自由化及国际化已成国内经济发展之 趋势,本系深感于社会各界对财金专业人才之需求日益迫切及多样化,故于民国八十六年转型成“日间部财务金融学系”,八十**年度有日间部第一届毕业生。本系创设之宗旨系在研究现代财务、金融有关之理论与实务,以培养财务及金融方面之专业人才,促进国家之经济发展
为提供大专院校青年学生职场体验之机会,新竹市办理111年度“大专青年学生公部门暑期工读计划”及“特定对象青年学生公部门暑期工读计划” 报名时间:111年4月15日起至111年4月29日(星期五)止。 工读期程:111年7月1日至8月22日。 工读地点:本府及所属单位(详见报名简章)
一、 本校111学年度日间部四年制重点运动项目绩优学生单独招生科系如下:医学检验生物技术系、医学影像暨放射科学系、牙体技术暨材料系、食品科技系、环境与安全卫生工程系、视光系、经营管理系、行销管理系、医疗暨健康产业管理系、资讯管理系、人工智能健康管理系、儿童教育暨事业经营系、老人照顾系。 二、 招收体育项目有羽球、桌球、网球、木球、篮球。相关招生名额及录取方式,请详见招生简章
本系将与产业界紧密结合以让学生了解当今社会在时尚设计方面的发展趋势,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开拓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服饰设计系(原系名流行设计系)于民国102年8月成立,107学年度更名为服饰设计系,招收日间部四技一班,历经多年的系务运作,针对本系发展目标与重点特色、未来发展策略、未来产业趋势和需求及学生就业市场规划了明确的蓝图。 本系依照本校教育目标与时尚创意学群发展目标策略,订定本系的发展方向以“织品服饰整合性设计”、“机能性服饰设计”为重点特色,规划本系核心能力指标:流行设计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人文艺术与创新设计整合能力、织品服饰开发与科技跨域能力
本校原名为“德育护理专科学校”,创立于民国56年。民国91年8月1日改制为技术学院,同年11月,更改校名为“经国管理暨健康学院”。本校目前有十系一所:护理系、食品保健系、幼儿保育系、美容流行设计系、餐旅管理系、信息科技系、人力资源发展系、运动健康与休闲系、老人服务事业管理系、时尚造型表演系及健康产业管理研究所
《圆梦计划》于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外,提供不同的学习模式,鼓励学生针对学习或生涯目标,自行拟定计划,将想法化为具体成果,并从中精进学习完成目标。 日间部/四技、二技、二专、五专四年级以上之学生具以下之一资格者: 一、具有学杂费减免资格之学生,类别如下: (三) 身心障碍学生及身心障碍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220万元以下) 贰、申请条件:前一学期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或班排名为前10% 一、缴交“计划申请书”(附件一)并检附“成绩相关证明”至学务长室(行政大楼二楼) 一、计划通过者,最高补助每月15000元,最少补助每月10000元。 二、补助期程为110年7月~111年6月,共计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