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令
某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公开招标某项目,在其提交的采购文件中有这样一段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行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为。 对上述内容,在采购人内部审查采购文件时存有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应当明确要处罚相关违规的投标人,不然投标人就肆无忌惮了。第二种意见则认为,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严重的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才可以,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采购文件不能作出此类要求
哪些行业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供前置或专项审批文件?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和原《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规定,拟从事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进行前置审批,才能通过备案。 1、新闻类,需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刊登新闻信息,例如时政类新闻信息,其中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同时也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
主旨:有关专任运动教练曾任专案计划临时人员年资得否并计休假年资疑义案,详如说明,请 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体育署103年11月19日台教体署学(一)字第1030035456号函办理。 二、查各级学校专任运动教练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14条规定:教练之休假,准用学校兼任行政职务教师之规定,并以不影响训练为原则
2、更正原因:根据采购需求进行相关的调整。 3.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7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相关要求;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主办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更正为“供应商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7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相关要求;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主办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时提供信息服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6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等有关规定,发布建材信息价。 徐州市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是市住建局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多点采集、调查、分析、测算后定期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类材料当期市场平均价格,包括材料自采购地运至施工现场或工地仓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组成,作为建设单位编制预算、招投标最高限价和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以及办理工程结算时的参考。 本信息价可从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徐州住建局官网“工程造价”专栏下载
为加强院风院纪建设,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学院育人环境,规范管理,展现商院风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高等学校行为准则》([2005]5号)、《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园礼仪文明行为规范》、《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部在籍本科生(中方单学位、中美双学位、美方单学位)和研究生。 第二条 学院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学生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文件精神,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加快内涵式发展。11月26日,我校召开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调整学费标准广泛听取意见座谈会。特邀省人大代表杨正万、省政协代表卢云辉、民主党派代表张玮、专家学者代表贵州民族大学黄承玲教授、贵州大学何丹副教授,以及中学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在校生家长代表、毕业生代表、高中生代表、高中生家长代表30余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参加座谈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粤府办〔2014〕10号)的规定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粤公通字〔2017〕22号),以下386家单位被确定为云浮市2019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19家单位为火灾高危单位。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赋予的各项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2月10日凌晨,寒风凛冽,在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50余名执行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随着担任集中执行总指挥的博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同飞一声“出发”的号令,由各党组成员带队的执行小组向多名被执行人居住地奔去,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 执行过程中,博爱法院执行干警严格执法,执行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确保公开公正
公告林水海君依离岛建设条例第9条之3规定申请返还雷区范围内之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依法公告周知,征询异议。 公告王双福君等依离岛建设条例第9条之3规定申请雷区范围内之土地所有权返还移转登记,依法公告周知,征询异议。 公告本县烈屿乡东坑段610-1地号等42笔位于雷区范围内之无主土地并执行代管(公告日期:104年12月24日) 公告本县烈屿乡东坑段610-1地号等44笔位于雷区范围内之未登记土地受理所有权第一次登记(公告日期:104年10月1日) 撤销本局104年8月6日地籍字第1040006083号公告金宁乡慈湖段742地号等12笔未登记土地受理所有权第一次登记之公告(公告日期:104年9月7日) 公告本县金宁乡慈湖段742地号等12笔未登记土地受理补办所有权第一次登记(公告日期:104年8月6日) 雷区土地全面还地于民新闻稿(发布日期:104年6月11日) 中华民国104年6月10日华总一义字第10400067461号令(发布日期:10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