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
问:我企业生产销售电泵,部分电泵用于经营性出租,出租的产品没有转资产而是记入库存商品。我企业负责维修和更换零配件,租金收入缴纳营业税,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已缴纳了增值税。我公司用于维修出租产品替换的零配件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用于该项目的外购原材料可否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实务中,企业为方便员工上下班,自行购买大客车专门用于员工的上下班接送。企业购买大客车以及发生的燃油费、修理费等应当如何会计处理?无偿提供员工上下班接送服务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发生购车等费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购车等费用如何税前扣除?个人受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Cinner结合现行财税政策分析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 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盖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由此可见,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范畴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到2019年,建筑业增值税从10%降为9%。为帮助我省建筑企业适应新的政策变化,更好地理解、掌握和实行好营改增政策,5月15日,省住建厅召开部分建筑业企业营改增税负调整座谈会,特邀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绪春,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处副处长娄晓鹏参加会议并现场进行政策引导。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出席会议,省建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晶杰主持会议
存货毁损与固定资产毁损的会计处理有何差异? 问:存货毁损与固定资产毁损的会计处理有何差异? 固定资产毁损,说明该固定资产的依然还在。固定资产毁损导致无法使用了,比如企业的房屋或生产线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毁损了,无论是清理现场还是清理残料,都是需要发生清理费用的。其次,固定资产属于长期资产,因为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最终损益,都是按照最终的净额以利得或损失计入会计利润的,而不是直接按照处置收入与处置成本、费用的全额计入
相关专题:贷款服务 深化增值税改革专题(2019) 对于诸如房地产开发等资金密集型行业而言贷款利息进项抵扣一直是行业痛点与强烈呼吁,如贷款利息进项可以抵扣,诸如资金归集、往来不计息的税收实务难题将得到化解,但从《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来看,贷款利息进项抵扣基本被宣判死刑,因为《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不仅明确规定“购进贷款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更要命的是《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明确了贷款的主要上游“存款利息收入”“视为非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是个链条,环环相扣,如果上游不征税,下游进项抵扣将没有任何税法原理的依据,除非是国家愿意“让利”。如果你是立法者,在广大人民群众(存款最重要主体)和企业(贷款最重要主体)之间,你会选择减损哪方的利益?不管从涉及面还是征收阻力及难易度来说,《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选择合情合理,贷款利息进项抵扣基本宣告没戏。
小规模纳税人交增值税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而且期末增值税不用结转.具体上交的分录如下: 应交税金是指企业应交未交的各项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若余额在贷方则说明企业的销项税额大于它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同样很重要,相对出口退税来讲,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也是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已缴纳应纳税额的一个有效证明。那么出口退税中的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丢失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中国税务总局在2009年发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整通知”)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等政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实施进度进一步持续加快,现就有关政策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以及缴回的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纳税人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缴回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照最新税务总局规定,2019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6大附加专项扣除都有了相应的调整,下面给大家看看最新的一些规定。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是每年的3-5月份; 3、企业取得的财政性收入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4、个人抬头的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凭证; 5、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分支机构不就所在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6、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所得减免征收政策; 7、符合年营业额在50万/年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免15%,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政策; 8、”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等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可以进行核定征收(财务审计方式相对较简单,综合税率较低)。 1、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 2、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3、小规模的普通增值税按照3%征收; 4、技术、服务等行业一般纳税人的专用增值税按照6%征收; 5、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年销售额由原来的50万和80万上调至500万; 6、一定期限内允许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不受时间限制; 7、对装备制造等先进企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三、个税及6大附加专项扣除: 2、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专项定额扣除; 3、继续教育:在规定期间每年3600-4800元专项定额扣除; 4、大病医疗: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每年60000元限额内根据实际情况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纳税本人或者配偶发生的首套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6、住房租金:根据每个纳税人租房城市不同,可以按照每个与800-1200元定额扣除; 7、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按照每个月2000元定额扣除; 六项附加扣除怎么扣最划算?填写有窍门!
本文《企业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什么,企业增值税的比例以及其影响》,作者:卓朝,本文有270个文字,大小约为2KB,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请您欣赏。宝骥财经众多优秀文章,如果想要浏览更多相关文章,请使用网站顶部的搜索进行搜索。本站宝骥财经虽然不乏优秀之作,但仅作为投资参考,希望对投资者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