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
亓凤香(1969—),女,山东莱芜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1992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2013年入选山东省“十百工程”,2017年获“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称号,2019年泰山学院首届“双十佳”评选中被评为“十佳教师”
女,生于青岛,硕士学位,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高级室内建筑师,环境设计专业负责人,硕士生导师,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协会员、山东省室内装饰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美术设计家协会会员、人民美术出版社艺术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济南城市红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艺术总监。 1996.7——1999.7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任教,1999.9-至今在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工作。 校级教学名师
讲座地点:考试培训中心第四智慧教室(409)、腾讯会议室323-805-324 黄星教授将分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教育部项目”的申报体会。并将针对“国家社科项目如何选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何论证”和“基金本子撰写技巧”等热点问题,作出回答并给出相关建议。 黄星教授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滨海城市群多灾种风险评估及防灾减灾协同治理机制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筹集的支持网络及其协同优化策略研究》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基于舆情信息视角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的分形方法研究》
我院(ZAC)成立于1987年,是浙江省商务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加挂浙江省世界贸易研究咨询中心牌子,是浙江省“一带一路”智库联盟发起单位和新型智库培育单位、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重要新型智库、浙江省自贸区(港)研究主要智库。 我院自成立以来,牢牢锁定“打造浙江高端智库、全国有影响力智库”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商务经济政策和决策咨询、战略研究及发展规划,为省内外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和信息服务。 历年来,我院承担浙江省委省政府重大课题、省哲学社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省人大政协重点课题100多项,承担浙江省商务厅、各市、县(市、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等委托课题及发展规划300多项
武汉大学智慧城市研究中心成立于2013年6月,主要致力于智慧城市、智能化信息化领域大数据及知识库的研究、培训和咨询,旨在将智慧城市发展的相关政策与现代智能技术结合起来,研究推动智慧政务、智慧企业、智慧民生等领域的信息资源与知识管理。 自成立以来,中心在科研项目、学术交流及企业合作等方面均结出累累硕果。 科研项目方面,1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顺利结题、多项国家自然科学项目进展顺利,中心主任李纲教授主持的“国家安全大数据综合信息集成与分析方法”实现了中心乃至图书情报领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上的首次突破
我校朱立立教授获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认真负责的鉴定专家”(1月) 发布者:吴榕芳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28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了“2023年1月认真负责的鉴定专家(51人)”名单,我校文学院朱立立教授榜上有名,充分反映了其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据悉,为切实提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水平和质量,保证鉴定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项工作采取通讯评议制度。承担成果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按照要求履行鉴定职责,其中鉴定态度非常认真负责、评价意见客观中肯的专家会被记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成果鉴定工作认真负责的专家档案”
2018年3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评选结果,《金属学报》成功入选。这是《金属学报》连续第三次获得“百强科技期刊”荣誉称号。 “百强报刊”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进一步培育壮大主流舆论,深入实施精品报刊工程,更好地发挥精品报刊引领示范作用,重点培育和推出的精品报刊,包括“百强报纸”、“百强社科期刊”、“百强科技期刊”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围绕申报指南,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积极组织申报。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URL])“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于3月2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坚持“做河西文章,出特色成果,建丝路名校”发展目标,把项目和论**在河西大地上,在讲好、写好、演好、画好河西上下功夫,致力于“产出一批标志性的成果,扶持一批河西研究的专家,培养一批服务河西的名人”,致力于研究、凝练和形成“河西成果、河西风格、河西气派、河西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服务与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人员及医护人员的科研积极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甘肃省财政厅、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先后修订并颁布实施管理14项。 《河西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院办发[2015]5号;《河西学院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的若干办法》(院办发[2015]6号);《河西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院办发[2015]25号;《河西学院科研平台考核管理办法》(院办发[2016]7号);《河西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院办发[2017]6号;《河西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配套资助比例调整补充规定》院办发[2017]6号;《河西学院强化学风建设和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试行)》院办发[2017]9号;《河西学院科研平台设立管理办法》(院办发(2017)45号);《河西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办发[2017]51号);《河西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院办发[2017]51号;《河西学院科研创新与应用校长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院办字[2018]30号);《河西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院办字[2018]30号);《河西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院办字[2018]42号);《河西学院科研业绩认定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院办字(2018)49号)
国际法学院是我国西部地区国际法和涉外法律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基地以及咨询服务与信息资料中心,是国际法领域中居于西部领先、全国知名的办学单位。学院现下设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研究所(教研室)以及比较法研究所、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中心、国际航空航天法研究中心、国际人权法研究中心、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中国外资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并设有国际法中外文资料信息中心。 学院拥有陕西省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中心,以及省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