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法律关系的解除。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
夫妻双方针对财产的约定可以随便撤销吗?专业律师给您解答! 想证明婚内出轨?合法搜集证据很重要! 夫妻双方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分割,分割原则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分居两年!真的就能自动离婚了吗? 离婚时,能否要求抚养费一次性支付?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方不履行协议,该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而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必须达成离婚协议,就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以及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协商一致,进行处理和安排。 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个要件,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男女双方既然已经结婚,说明两人都是成年人,如果双方都不是精神病人或者智力发育障碍的人,那么应当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屋 买卖时是否须经儿媳同意? 2006年1月,钱某(男方)与周某(女方)结婚。婚后,钱某的父母购买了一处房屋,产证上写了钱某及其父母的名字。钱某与周某婚后的生活并不和谐,经常发生争吵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吕某某于1980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生活。1983年6月4日生育长子吕甲,1986年5月30日生育次子吕乙,1988年12月28日生育三子吕丙,现三个孩子均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原告陈某某系重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患病后无法独立生活,被告吕某某不履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原告刘某某,男,汉族,生于1959年。 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1994年9月13日办理结婚登记,被告系二婚,结婚时带有一6岁女儿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还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资本或筹资兴办公司、企业,这些人成为大量资本的拥有者,经营收益丰厚
2020年7月19日20:14:58离婚诉讼中几个主要程序性问题已关闭评论 458 1、离婚一方当事人(债务人被执行人)已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 答: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如该债权形成于结婚前或离婚后,则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并执行其财产。 2、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是否能以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
2021年6月是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提升维护教职工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东营市实验幼儿园于2021年6月28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在会议室开展民法典宣传培训活动,专门邀请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建梅法官到场授课。 讲座中,陈法官介绍了《民法典》的编制背景、重要意义。针对幼儿园女职工占大多数的特点,陈法官重点讲解了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特点、亮点,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新增加及修改的法律条文如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协议离婚的冷静期等做了详细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引导女教师认识到《民法典》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保险公司保的年金险是否是个人财产,需要具体来看: 1、从保险利益的角度看,年金险是以被保人为生存条件进行给付的,若年金险中给付的生存金、满期金是属于被保险人的。 2、从保险利益归属角度看,年金险带有分红的,红利收益是属于投保人的,若有附加账户的,账户价值是属于投保人的个人财产。若账户有年金给付的,若指定给了被保人,就属于被保人的个人财产
在一段婚姻关系中,如果夫妻之间遇到了不愉快的事情,比如一方在外面找第三者的情况会让另一方受很大的伤害,所以很少会有人原谅另一方的背叛,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想和对方离婚的话,可以找婚外情调查取证公司合作帮忙寻找对方出轨的证据, 重庆市****建议客户: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财产争议额度不大,当事人经济能力不是很高的案件,不宜情人代为取证。请人代为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大,可能会有若干人参与,周期相对较长,同时工作的风险性、危险性也存在,因此,委托调查取证的开销相对较高。但对于家庭共同财产较高,有对方有过错 证据对财产分割影响较大,或者财产证据线索较为重要的案件,可以请人代为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