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法
问:请您结合《立法法》的有关内容谈谈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立法法》修正案第一条开宗明义的讲要“提高立法质量”,这说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立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都对完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在省政府法制办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在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统筹谋划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计划,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立法的立项机制、起草机制、审查机制和协调机制,通过扎实推进政府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建设,从制度和实践层面推动立法质量的提高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业主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西宁新施行的条例中,明确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共同参与治理架构,同时,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制度,明晰共有部分产权归属;推动和规范业主大会的设立和日常运行,强化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及时清理不符合上位法特别是有违公平竞争等情形的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区发改局联合区司法局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制度规则进行了清理。区司法局对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涉及优化法治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的考核
哈尔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条例修正案(草案)》计划取消二手车转入限制,对逾期未进行定期排放检验的车辆取消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伪造机动车排污检验报告的单位或个人或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 2010年,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市出台相关条例
《泉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2019年规章制订计划中的预备项目,近日,福建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办法》制定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 餐饮业产生的油烟、污水、噪声等污染引发的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之一。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全市受理油烟污染**投诉多达939件,尤其是中心市区、老城区油烟污染更是**投诉的热点、焦点
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规定》删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条款。 据了解《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在修订前该《规定》在第二十七条明确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有效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要求,规范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化解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维护资本市场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制定并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聚焦网络和信息安全领域,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上位法在证券期货行业的落地实施明确了路径。《办法》全面覆盖了包括证券期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核心机构、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以安全保障为基本原则,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提出规范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网络和信息安全运行、投资者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与发展、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
为了加强我市海鲜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和促进海鲜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三亚实际,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海鲜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三亚市海鲜餐饮行业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海鲜餐饮行业欺客宰客现象仍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短斤少两、欺客宰客等问题反复出现,由此产生的网络舆情和消费纠纷投诉较多,且此类舆情较为敏感,一经发酵可能对三亚城市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且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台《三亚市海鲜排挡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已于2021年3月10日被废止。为了继续做好海鲜餐饮行业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为有效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要求,规范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化解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维护资本市场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制定并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聚焦网络和信息安全领域,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上位法在证券期货行业的落地实施明确了路径。《办法》全面覆盖了包括证券期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核心机构、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以安全保障为基本原则,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提出规范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网络和信息安全运行、投资者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与发展、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