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
遭遇非法强拆丢失的财物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最好是将贵重物品转移,尤其是小件的贵重财物。万一发生意外,导致财物丢失,当事人只能申请赔偿,但是**时像电视、电脑、冰箱这种大件物品还比较容易取证,但是像项链、手镯这种体积小、价值大的物品就很难证明其存在
▲对于南铁东移案判决结果,反南铁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相当错愕”。(图/记者陈圣璋翻摄) 台南铁路地下化的都市计划变更核定案,由部分受拆户及其家属于106年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8)日宣判,原告之诉驳回。反台南铁路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相当错愕”
▲对于南铁东移案判决结果,反南铁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相当错愕”。(图/记者陈圣璋翻摄) 台南铁路地下化的都市计划变更核定案,由部分受拆户及其家属于106年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8)日宣判,原告之诉驳回。反台南铁路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相当错愕”
广州“桥中房”走红网络背后:拆迁为何没完成? 只是在置换房源上没和政府达成一致,自今年6月开始,所谓的400万、1000万都不存在,海珠区对外回应了“桥中房”的相关情况,从上空看,觉得朝向不好,导致拆迁没法完成,是广州有名的“钉子户”,政府的规划有权威性,澎湃新闻联系海珠区委宣传部求证,他们不会干扰大家正常的围观,都可以理解,, 2010年开始,此外,梁女士介绍说, 梁女士表示,通水电,置换房源提供了位于革新路、宝岗大道、新港中路等不同地段不同朝向、交通便利等房源供业主选择,此次广州的“桥中房”很有关注的价值,他们不是“钉子户”,共征拆房屋约9050平方米,澎湃新闻从海珠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获得的回应材料显示。 也有政府在法治意识增强的情况下。 不是我们自己想当网红
【本报讯】市民在公众场合拍得他人的肖像,未获当事人同意而在网络发布,或者见到不公义或涉嫌犯罪的事情,将当时人的样貌或资料在网上发放,甚有可能触犯隐私条例,一旦罪成可能被判罚款,甚至监禁。民间记者会否因而在本澳绝迹?公民的监督会否被削弱?言论自由会否受到侵害?这一切有待市民进一步观察和讨论。 陈海帆忠告谨慎发布个人资料 前日,政府公布的“在互联网上发布个人资料的注意事项”长达十八页,当中有什么重点呢?政府发言人办公室昨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主任陈海帆表示,市民要谨慎发布个人资料,在网上转载他人发布的资料亦要谨慎:“不要认为那些资料是公开取得,或在网上取得,就可以任意转载
房子要被拆迁,强拆是被拆迁人绕不开的一个论题,由于一旦被归入拆迁规模 就有或许面临强拆。强拆不可怕,可怕的是面临或许要降临的强拆你却不毫无举动,由于你不知道该怎样做。 别着急,小编这就奉告我们面临强拆时怎样做才干添加赢的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