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程某家住边远山区,交通不便,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程某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却有困难的,程某提出申请后,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只要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就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许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疫情为借口,对小区内供业主使用的4部电梯脱检漏检,造成极大安全隐患。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某物业公司作出暂停使用电梯和罚款35000元的决定。并责成该公司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
最近几天,银杏树上的果实熟了,在熊猫大道河边散步时,经常看到不少市民粗暴采摘人行道两旁的果实,导致银杏树树叶掉落,纸条折断,是一种很不文明的行为,现在也正处于创文明城市重要事件,希望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制止这用不文明行为。 您好!您写在“问政雅安”题为《熊猫大道沿线银杏树被粗暴采摘果实的建议》的信件已收悉,信件中所反映的城市管理相关的问题,我局已安排姚桥大队执法人员调查处置。 经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确实有个别市民在公共绿化区域采摘银杏树果实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1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市有关要求,现将《上饶市商务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清单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设定依据、有关条件、法定程序等进行办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二、各承办科室要落实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流行贷款买房,贷款买车,可是有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有可能会作出触犯法律的一些犯罪行为,比如实施诈骗贷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骗取银行贷款罪有什么区别的知识,跟着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一起看看吧。 这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
9月初,云南省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对瑞丽市畹町长合商贸有限公司瓦楞原纸分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据了解,在今年6月4日,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内建有一条生产线年下半年投入生产,至今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厂区内建有一条冥纸生产线年下半年投入生产,至今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据了解,该企业主要生产瓦楞原纸、丧葬用品等
污水超标,私设暗管,被环保部门罚款,可罚款却迟迟不缴。近日,市环保局向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共5件,申请对5家迟迟不缴纳罚款的企业进行加倍罚款。 为了让这些企业提高警觉,市环保局通过本报向公众曝光这5家拖欠罚款的“厚脸皮”企业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确定开课☆人资最常出现争议之法律50Q&A 劳资争议之发生,对企业所带来之成本,除众所周知的劳动检查及行政处罚,列为每年度优先检查对象外,由于当前媒体及民意代表对于企业中,雇主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之议题相当关注,往往会造成企业形象极大损害,如何避免类似情形发生,人资人员确实责无旁贷。 由于常见劳资争议种类并非很多,特别是解雇及资遣、试用期间、工资与工时、通勤职灾等,均是常见企业容易发生之争议,本课程主要针对目前一般企业较为常见之劳资争议,透过实际个案及相关法令规定之解析,再佐以劳工行政主管机关之实务见解等,让参与学员可以清楚目前重要争议类型,及如何调整修改公司目前的规章作法,有效降公司风险。 本会劳动法令管理师认证班讲师、劳健保暨劳基法管理师认证班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