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近日,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六项整改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滥砍盗伐专项整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林业和草原局结合“绿卫”2019专项执法行动,把整治滥砍盗伐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工作。结合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制定了《整治滥砍盗伐实施方案》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于2019年10月14日至18日,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科室人员,对局系统各行政执法主体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2019年10月14日开始,我局以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执法文书为重点组织专人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针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执法台账和办理结案的45卷案卷进行了评查,因我局于2018年9月1日,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市行政服务审批局集中办理,因此所涉及的行政许可案卷在时间安排上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前。评查方式采取了听取汇报、自查总结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成立,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也是行业自律组织。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91年10月30日,1995年4月21日与深圳市社会审计协会联合而成。 深注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
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今后,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近日,青岛市质监局对青岛中质联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质联技术”)做出行政处罚
我局于2018年6月2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厂区内有1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现场存有2个废冷冻机油桶(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9类),该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国务院645号令修改)第八十条:第(五)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规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2007年11月30日公布,2015年1月16日77号令修订)第六条:第三款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规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2012年7月17日公布,2015年3月23日79号令修订)第三十条:第(五)项:“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为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今年初,我会组织对8家证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覆盖了股权、债券、并购重组等投行业务各条线、全流程。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公司基本建立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由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合规构成的“三道防线”内控体系有效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