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处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支援学术研究工作进行,自1993年筹备处成立开始,即不断挖掘与征集国内外珍贵之台湾档案文献,典藏类型包含家族与民间文书、个人文书与集藏、机构团体档案、旧籍文献等。为长久保存前述重要文化资产,促进典藏内容应用的多元面向,本所持续关注最新资讯科技发展,并融入进行中的数位典藏与内容加值应用工作。 有鉴于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旅券下付及返纳表,对于研究台湾人跨境与移动真实经历的重要性,多年来陆续自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将其复制征集回台,近年来更试图建立旅券纪录数位内容与运用资料分析工具,以突显旅券中的史料价值
由经利彬为第一任国立中国医药研究所所长 (1958年在台逝世) 立法院第11次院会通过中医药教育法案:设置中医学校及成立研究机构。 教育部决议恢复国立中国医药研究所,先设筹备委员会。 于台北市南海路献堂馆,成立中国医药研究所筹备处
台中市屯区艺文中心(原为台中县立屯区艺文中心) 兴建工程于94年11月签约开工,于98年4月成立筹备处,98年5月如期完工。98年11月开馆试营运,并于99年2月组织编制获准成立,99年7月正式成立。99年12月25日县市合并后改名为台中市立屯区艺文中心,嗣因组织整并,又于102年11月28日更改为今名
主旨:关于“被处分人为自然人或公司筹备处时,则其嗣后成立之公司再为相同行为时,本会是否可迳依公平交易法第41条后段加以处分”,如说明一,请 查照。 一、有关“被处分人为自然人或公司筹备处时,则其嗣后成立之公司再为相同行为时,本会是否可迳依公平交易法第41条后段加以处分”乙案,业经本会第181次委员会议决议如次: (一)被处分人为自然人,其嗣后依法成立之公司再为相同行为时;因该公司具有法律上之独立人格,其与单纯被选任为法人代表人之自然人,系各别之权利义务主体者有所不同,不容混为一谈。故法人有违法行为而应处罚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其代表人应受处罚外,不得以其代表人为处罚之对象,行政法院著有判例(参照50年第110号判例)
1959年生于台湾彰化,从事现代艺术之创作自1983年迄今,曾入选各项现代美展,并发表多次个展。1988年与庄普、刘庆堂、陈慧峤等人共同发起成立“伊通公园现代艺术空间”。1995年,成立“在地实验”新媒体艺术实验机构,担任艺术总监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1978年1月20日建立的苏州市液化石油气站,同年11月16日改为苏州煤气公司筹备处并办理正式登记手续;1996年11月,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煤气公司、苏州市二期煤气工程筹建处、苏州液化气厂筹建处三家公司组建成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1月9日,工商管理正式核准发证;2005年,完成公司制改制。经过39年经营,公司发展成集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于一体的国有企业。截止2017年8月31日,公司在册合同员工379人,主要负责苏州市姑苏区、越溪行政副中心等区域管道天然气供应
一、工业团体:依法取得工厂登记证照之同业工厂5家以上。 (一)全国性商业同业公会:依公司法或商业登记法取得登记证照之同业公司、行号5家以上。 (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全国有3家以上省联合会及直辖市同业公会
研发处 校务发展中心 学术发展组 计划业务组 贵重仪器中心 高教深耕计划 医学院筹备处 中兴新村筹备处 NCHU R&D PORTAL 【转知国科会修法 】修正“科技部补助学者提升国际影响力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补助学者提升国际影响力作业要点”;修正“科技部补助团队参与国际学术组织会议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补助团队参与国际学术组织会议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 【转知国科会修法 】修正“科技部补助邀请国际科技人士短期访问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补助邀请国际科技人士短期访问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 【转知】“教育部补助办理防减灾及气候变迁调适教育计划要点”第3点,业经教育部部于中华民国111年9月30日以台教资(六)字第1112703859A号令修正发布,请查照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1978年1月20日建立的苏州市液化石油气站,同年11月16日改为苏州煤气公司筹备处并办理正式登记手续;1996年11月,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煤气公司、苏州市二期煤气工程筹建处、苏州液化气厂筹建处三家公司组建成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1月9日,工商管理正式核准发证;2005年,完成公司制改制。经过39年经营,公司发展成集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于一体的国有企业。截止2017年8月31日,公司在册合同员工379人,主要负责苏州市姑苏区、越溪行政副中心等区域管道天然气供应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1978年1月20日建立的苏州市液化石油气站,同年11月16日改为苏州煤气公司筹备处并办理正式登记手续;1996年11月,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煤气公司、苏州市二期煤气工程筹建处、苏州液化气厂筹建处三家公司组建成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1月9日,工商管理正式核准发证;2005年,完成公司制改制。经过39年经营,公司发展成集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于一体的国有企业。截止2017年8月31日,公司在册合同员工379人,主要负责苏州市姑苏区、越溪行政副中心等区域管道天然气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