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记者日前从市税务局获悉,去年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密集出台的一年,国务院陆续推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减税措施。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去年办理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减免税共53.51亿元,较2017年增加10.23亿元,增长23.64%。今年,我国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预计我市新增享受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达到近3万户
营改增改革或在6月收官 金融业税率确定为6% 中国将全面告别营业税。纵有各种考验,于2012年1月拉开试点帷幕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改革或在6月收官。营改增范围扩至全行业,或在下月初迎来最后一批营改增行业的改革方案
新闻摘要: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实施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实施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财政部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继续实施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通知称,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综合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或受扶养亲属,因住院聘请看护公司雇用之照顾服务员(以下简称照服员)至医院照顾,所支付之费用,无法列报医药及生育费扣除额。 该局说明,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2款第2目之3规定之“医药费”列举扣除额,是针对身体病痛接受治疗而支付之医疗费用,并且只有付与“公立医院、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疗院、所,或经财政部认定其会计纪录完备正确之医院”,才可适用医药费列举扣除。因看护公司非属全民健康保险特约医疗院、所,亦非属公立医院或经财政部认定会计纪录完备正确之医院,因此,支付看护公司照服员之费用,无法适用“医药费”列举扣除额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摘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简称2019年第67号文,现将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为确保如期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称饮水工程)巩固提升,现将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二、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郑州会计培训***税务总局重要公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郑州会计培训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事关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政策!会计人抓紧时间学习!马上就能用上! 郑州会计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一般企业都是15%。除了记住上面这三个行业,还需注意化妆品是生产+销售,医药和饮料只有生产方,也就是厂家打广告可以30%扣,分销还是15%)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政策是2023年1月9日颁布的,新规颁布前已经开具的专票税率为3%的,可以选择交3%也可以追回重新开具1%。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票和普票应追回开具1%,实在无法追回的,税务申报中调整。 季度申报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