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
留存收益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但由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或法定的原因等,没有分配给所有者而留存在公司的盈利,其计算方法是: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 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的提取和使用等增减变动情况,并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三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项盈余公积及其使用情况
导读: 据彭博社报道,Burberry于今年11月发布了2013财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报告显示除中国市场呈个位数增长之外,全球其他地区营业额均为双位数增长。现任Burberry首席执行官Angela Ahrendts此前已经警告中国市场增幅将出现放缓情况。 据彭博社报道,Burberry于今年11月发布了2013财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报告显示除中国市场呈个位数增长之外,全球其他地区营业额均为双位数增长
东莞市博慧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公司专业从事企业科技信息咨询及科技项目申报,是企业与政府政策、企业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以帮助企业实现“科技增值”为服务宗旨。公司扎根东莞,了解科技政策,为东莞市众多大中小企业提供科技项目的咨询及申报服务,具有丰富的申报经验和专业的辅导团队
【探究】关于保证担保的12点新变化——附新旧条文对比!(下)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中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保证担保作为一项债权保障措施,在银行的信贷业务实践中应用非常广泛,笔者就《民法典》针对保证担保的新变化,特撰写本文,供参考
费用当期未进不得补扣处罚不可“一事二罚” 某县税务机关通过对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证实该企业于2004年度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0万及计入本属于2003年度发生的费用10万元。据会计人员讲:这些成本及费用本应该是计入2003年度损益的,但考虑到企业2003年度的经济效益太差,为了账面少反映一点亏损,所以在年终作账时进行了人为的调整。而税务机关当初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时,确认应弥补亏损为40万元
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滇中新区地税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科技、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精心谋划部署,夯实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力度,精准锁定政策受惠企业群体,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努力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各地方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省科技厅创新发展处、省财政厅税政处、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和省地税局税政二处。 附件: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中国科大-郑州一中校友基金”设立于2001年,由中国科大校友基金会(USTCAF)负责管理,主要用于支持校友奖学金、助学金等项目。郑州一中校友基金的本金余额、捐款总金额,校友捐款人次等皆多年位居中国科大校友基金会(USTCAF)代管的同类基金首位。 中国科大校友基金会(USTC Alumni Foundation)为美国特拉华州注册的IRS 501(c)(3)组织,校友的捐赠将享受税前扣除、企业匹配等政策优惠
2008年底,Viola创建了 利率互换合约结算平台--国际 衍生品清算集团。 马克- 戈顿塔研资本是马克-戈顿创立的一家 高频交易公司,位于曼哈顿,与 艺术剧院、各种华人酒店和 时装店隔街 相望。 作为 美国的连续创业者,马克-戈顿不仅经营着最成功的 交易系统
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置了一台设备不用于研发,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问:我公司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在第四季度购置了一台设备,预计不会用于研发,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所明确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政策,是独立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并不要求企业购置的设备、器具必须用于研发。因此,你公司购置的设备,无论是否用于研发,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均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8月28日,香港中旅发布2020年中期业绩。2020年上半年,香港中旅综合收入为5.7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税前亏损利为6.63亿港元,上年同期税前溢利为6.38亿港元;股东应占亏损为4.43亿港元,上年同期股东应占利润为4.19亿港元;经营业务应占亏损为3.55亿港元,上年同期经营业务应占利润为3.79亿港元。其中,综合收入减少及股东应占亏损主要由于2020年上半年暴发的疫情导致香港中旅港澳及内地的旅游接待人次大幅下降,对香港中旅的全线业务的财务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