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仅指直接描述性的标志,并不包括暗示性的标志。对于暗示性标志,由于其并非相关公众在描 述商品或者服务特点时所常用的直接描述方式,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故将其注册为商标不会影响相关公众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描述,也就不属于《商标法》规 定的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范畴。 案情简介: 2009年8月28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公司”)在33类“白酒”商品上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酿艺”商标
2019年1月16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以及被告人黄家骝、韦炎平、周萌萌、徐琪(美国籍)等1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对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亿元、二亿元、二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黄家骝、韦炎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徐琪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对周萌萌等其余12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间,涉案人施建祥(另案处理)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组建了个人实际控制的以快鹿集团为核心并统一管理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以及金鹿系、当天系、中海投系等融资平台的快鹿系集团。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涉案人施建祥指使东虹桥小贷公司提供虚假债权材料、东虹桥担保公司匹配虚假担保函件,再由金鹿系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中海投系融资平台擅自发行的基金产品等,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召开推介会、发送传单和互联网广告、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或赞助演出等方式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从而非法集资共计434亿余元
2010年04月01日09:03沈阳晚报我要评论(0) 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演员赵薇和央视女主持人刘芳菲被传牵涉其中。而据记者昨日进一步了解,刘芳菲其实是作为证人参与案件审理,并没有涉及刑事责任的可能,赵薇则与案情并无关系。 记者昨日向负责此案审理的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求证,负责对外宣传的李先生称王益案属于专案,上级部门有令不能将案情对外透露
北京最大的回迁房合同诈骗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董静被判无期徒刑。此案审判虽然告一段落,但在高房价的今天,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将目标锁定在怀揣置业梦想的老百姓身上。“诈骗黑手”为何频频伸向政策性住房,而且屡屡得逞? 回迁房骗局让百余户家庭落入“陷阱” 现年39岁的董静原是北京一家拆迁服务公司的负责人,涉足房地产行业多年
职工档案转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根据职工档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职工并没有被安排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近日,北京一中院判决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为此类劳动争议案给出了答案。一中院根据已查明的案件当事人杨静(化名)的档案材料已转至某工程总队,且该工程总队也为杨静继续缴纳了相应社会保险的事实,认定双方成立劳动关系,判决要求某工程总队为杨静安排工作岗位。 杨静原在北京市公交汽车驾驶学校有限公司工作
昨天,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苹果公司)在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诉讼案中败诉。 苹果公司代理人当庭表示上诉。 此前,苹果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小i机器人专利权无效,未被确认
本文摘要:新京报快讯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7月27日上午天津一中院一审公开发表开庭审理一起疫情期间销售冒充口罩 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当庭裁决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七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禁令朱某在有期徒刑考验期限内专门从事药品和医用器材 的生产、销售及涉及活动。朱某当庭回应无罪服判不裁决。 该案从立案到宣判仅有用时12天
为了落户上海,年龄相差21岁的男女结婚。如今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却不同意,双方对簿公堂。 11月23日,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二审最终驳回男方上诉,维持了一审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北京绿茵蓝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蓝天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为了承揽绿化工程项目,先后7次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史贵升行贿共计179万余元,还分9次共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政委徐海峰行贿共计116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绿茵蓝天公司罚金200万元,蒋某有期徒刑3年。此前,史贵升已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仅指直接描述性的标志,并不包括暗示性的标志。对于暗示性标志,由于其并非相关公众在描 述商品或者服务特点时所常用的直接描述方式,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故将其注册为商标不会影响相关公众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描述,也就不属于《商标法》规 定的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范畴。 案情简介: 2009年8月28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公司”)在33类“白酒”商品上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酿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