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17〕14号)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引导、保障、支持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宣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办发〔2014〕25号)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指由县政府设立,县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项资金
审计包括哪些内容?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按审计的内容分类,可分为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三类。财政收支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监督。财务收支审计是对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20-07-16]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字号:大中小] 国务院总理***7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要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应对疫 [发布时间:2020-07-16] [信息来源:新华网] [字号:大中小]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7月16日出版的第14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重要文章《中国***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文章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17〕14号)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引导、保障、支持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宣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办发〔2014〕25号)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指由县政府设立,县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项资金
2019年4月6日21:55:52 发表评论 1093 上个星期,财政部公布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新大纲。4月3日,下午五点半,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封面面世。中级会计实务教材变动最大,几乎每章都有所调整,其中金融资产、收入和政府会计三个重要章节全部按照新准则重新编写,其他章节也是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1、负责宣传贯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以及财经法规。 2、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学院财务规章制度和经济分配政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院各项事业活动计划做好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实施全面监控
政府向发达国家举债,为了通过公共投入,维持国家经济持续增长。(图:柬中时报) (金边讯)政府明年计划向外借贷10亿特别提款权(SDR),约合14亿美元,创下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水平。 自1992年至2008年,政府仅有权向外国购买2亿特别提款权(SDR)债券,到2009年至2011年,政府有权购买4亿SDR债券, 2015年和2016年政府有权购买7亿SDR债券,2017年政府向国会申请对外购买8亿SDR债券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细化了预算法有关规定,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公共财政资金节用裕民。《条例》共8章97条,对预算收支范围、预算公开、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事项作出相应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预算收支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资金管理,明确资金实施期限,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现将《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4〕187号)、《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6号)有关规定修改如下: (一)在原办法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会同退役军人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评估确定后续期限”。 (二)将原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用于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相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表述,修改为“用于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相应纳入各级政府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