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证书
浙江省泰顺新城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学校创办于1999年,现有在校学生2100多名,教职员工238名。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泰顺县城,办学十七年来学校着力于文化建设,科学管理,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绩,赢得了“浙江省示范学校、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温州市首届魅力民校”等省市县级荣誉140多项。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高薪诚聘优秀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进行选拔工作,现将我校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等通知如下: 1.申请人须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URL])查阅。 2.申请人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1、协助财务经理制定工作计划及有关财务制度; 2、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会计核算方法、核算原则,设置账务核算体系; 3、及时客观公正的进行账务和结算工作,及时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会计决算和利润分配等核算工作; 4、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批核算; 5、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或其他经济文件,保障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合法利益; 6、编写财务报告,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工作; 7、组织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2、参加管理学、经济法、产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感、事业心; 4、具有2年以上企业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1-01-10浏览次数:1155 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妇科主治医师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随着中国经济以震惊世界的速度发展,201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对食物、衣服、住房和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儿童教育投资已成为家庭总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冀人考发[2008]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市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1、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初级资格
根据冀人考发[2008]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市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1、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初级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贵州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黔东南州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0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均可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镇远县的社会人员; (二)在镇远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地在镇远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现场审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材料报送州教育局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