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
申请再审人冯**与被申请人于瑞丽、付焱兵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不服阳原县人民法院(2014)阳民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2014)阳民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书于2014年7月15日生效,冯*于2015年12月17日向本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根据《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提出论点,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有关法律进行论述,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中心。 精要概括上述观点,提出请求或裁判参考意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受当事人杨××的委托,作为她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与本案诉讼,在出庭前,我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作了必要的调查,于委托人进行了交谈,今天又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东方网记者刘理12月10日报道: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陈小锋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援公诉,被告人陈小锋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一)受贿事实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i机器人)的“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有效性做出最新改判,撤销此前北京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有效。 智臻公司八年前曾以苹果手机iPhone的聊天机器人Siri侵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该侵权诉讼因“专利有效性”未决,多年来处于中止状态。 智臻公司日前称,小i机器人正准备对苹果公司重启侵权案诉讼流程,或要求其终止侵权并给予赔偿
面对疫情,全社会均采取多项举措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人民法院很多原本排期的庭审被迫延期,导致案件不能快速审结。南阳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健康安全通过互联网云上法庭,在线帮助当事人“穿越疫情”来开庭,既减少了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2月11日下午4时,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响起了熟悉的法官声音,但令人奇怪的是,放眼整个审判庭,只有法官和书记员,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席却是空空如也,这是什么情况呢? 原来,这是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这也是为了应对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南阳中院使用“云上法庭”平台,开启“网络庭审”模式,实现法官与当事人的“隔空对话”,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
据韩媒报道,BIGBANG的前成员胜利,将于十六日上午十时在京畿龙仁市地面作战司令部接受首次军事审判。本次是自今年1月末以平民身份被起诉后,时隔7个多月的审判。 起诉后审判被长时间推迟的原因是胜利的入伍和裁判部的变更
在我国不管什么样的案子都是有审结期限的,不然的话纠纷就可能得不到解决。对于离婚案件来说,同样也是有期限的。那么起诉离婚多长时间才能判决得到结果呢?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讲,可能觉得越早离婚越好,所以急切的相应得到判决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参与过本案第一审、第二审、复核程序审判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再审程序的审判。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i机器人)的“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有效性做出最新改判,撤销此前北京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有效。 智臻公司八年前曾以苹果手机iPhone的聊天机器人Siri侵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该侵权诉讼因“专利有效性”未决,多年来处于中止状态。 智臻公司日前称,小i机器人正准备对苹果公司重启侵权案诉讼流程,或要求其终止侵权并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