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同居是两个相爱的人未婚居住在一起,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那么法律保护同居关系吗?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同居关系是未遵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缺乏法律基础的。因此,同居关系得不到法律保护
本文摘要: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免 名 单(2019年4月12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集会通过)任命:肖新征为南阳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杨玉娟、冯兴民、郭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王振国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柳殿奎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刘洪海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肖新征、梁珂、郑天喜、许照高、刘月侠、李海燕、孙建章的南阳市中级人民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免 名 单(2019年4月12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集会通过)任命:肖新征为南阳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杨玉娟、冯兴民、郭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王振国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柳殿奎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刘洪海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肖新征、梁珂、郑天喜、许照高、刘月侠、李海燕、孙建章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冯景合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正杰、郭潜为南阳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裴先茹、袁朝营为南阳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李正杰、郭潜、裴先茹、袁朝营、曹建煜、张继国、白瑞民、贺飞、陈任宏、王进国、郎超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打消赵清军职务的决议(2019年4月12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集会通过)凭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提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视法》第八章的相关划定,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集会决议:打消赵清军的南阳高新技术工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工作分工: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战、外事、侨务(港澳台)、工青妇、民族宗教、新闻出版、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政法、司法、法制、依法治区、社会治安、**稳定、人民防线、反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统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统筹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工作,负责尉氏代管移交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服务企业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政法委及银河办事处、岗李乡、大马乡等部门和单位,协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高速交警等部门;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常继红,女,汉族,1989年参加工作,1990年加入中国***
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1月9日,西安市住建局公布了一起关于公布一起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的通报。 从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郭某某租用西安市新城区某宾馆作为办公地点,非法开展公租房代办业务,谎称自己有办理公租房能力,骗取大量保洁员的信任,与保洁员们签订所谓的“委托申请协议”,并以收取办事费用及预交房租的名义,向每位保洁员收取2.5万至3万元的费用,共计骗取46名保洁员119万余元
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最高法、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以解决律师在参与诉讼中面临的困难问题为着力点,要求依托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立体化渠道,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更加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意见》在总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经验做法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机制。为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意见》对建立律师履职保障机制作出部署,要求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为律师提供“一码通”服务
最高法院民一庭认为,《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 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请问武汉司法所法律援助的律师是免费的吗?是不是可以在线咨询,我有一个民事法律咨询问题想要找武汉在线律师免费咨询,有人欠了我12000元,但是我请律师又不划算,就像找武汉司法所免费的法律援助,但他们说法律援助要开很多证明,我又开不到,所以想问问武汉律师在线咨询免费的有吗?帮我出出主意看怎么办好。 武汉律师咨询,武汉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援助,法律咨询,武汉知名律师所,有名的律师事务所,诉讼经验丰富,客观精准评估案件情况,一批资深律师团队,为您解决法律难题,1对1在线解答处理。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污水超标,私设暗管,被环保部门罚款,可罚款却迟迟不缴。近日,市环保局向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案件共5件,申请对5家迟迟不缴纳罚款的企业进行加倍罚款。 为了让这些企业提高警觉,市环保局通过本报向公众曝光这5家拖欠罚款的“厚脸皮”企业
6、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节选)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节选)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规程(发文日期 2015年03月19日)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发文日期 2009年09月25日) 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发文日期 2013年12月31日) 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25日) 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指定清算组中介机构适用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发文日期 2010年08月27日) 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文日期 2009年11月09日)
关于死缓减刑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 ... 更多 关于死缓减刑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