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津贴
本学位点研究生拥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的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交大之星”奖学金;企业设立的“中天科技奖学金”、“苏交科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等资助体系,受资助的研究生覆盖面可达到100%。 学校颁布了《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兰州交通大学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学院结合学位点建设的实际情况,颁布了《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并于2017年重新修订了《兰州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7年修订)》,奖助学金制度建设规范齐全。 为提高本学位点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学院还颁布了《兰州交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兰州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试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盲审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面向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提供高层次人才招聘服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 ‚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4〕63号 《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5〕6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 黑办发〔2017〕14号 等文件精神,《绥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 》 绥院政发〔2022〕53号 ,结合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及对各类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如下。 一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校各级党组织优势,为人才招聘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06月30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等。 1、丰厚的收入:管理岗自带10-18项经贴。岗位津贴+新人津贴(最高可达到51600元)+首年佣金+续佣+长期服务奖+增员培育奖励等多达18项收入,收入上不封顶,工薪按时发放; 2、完善的福利待遇: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养老公积金; 4、系统的培训:终身免费享受一流的国际化专业销售、管理等各项培训; 5、高尚的职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您销售的不仅是保单,更多的是对无数家庭的责任和关爱;公司提供优质资源,让您组建自己的团队,自己做自己的老板; 6、自由的工作时间和高频率的免费国内外旅游;五天工作制,时间有弹性,每天上午8:30-9:30 早会,其他时间自行安排
一、旅游管理学术型硕士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含成教、自考本科生); 2.毕业2年的高职高专生(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满2年的专科生);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TA)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毕业2年,入学时满3年); 2.大专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毕业4年,入学时满5年);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毕业1年,入学时满2年)。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研究生且被录取的,科研资助5000元
兰州文理学院科学技术处是管理全校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全校科学技术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制订科技工作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提出学校科研机构设置,负责研究机构及科研学术平台的申报、建设、验收,开展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组织校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推荐;组织校内科技项目的遴选;各类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督促落实;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鉴定)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