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位点研究生拥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的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交大之星”奖学金;企业设立的“中天科技奖学金”、“苏交科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等资助体系,受资助的研究生覆盖面可达到100%。
学校颁布了《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兰州交通大学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学院结合学位点建设的实际情况,颁布了《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并于2017年重新修订了《兰州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7年修订)》,奖助学金制度建设规范齐全。
为提高本学位点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学院还颁布了《兰州交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兰州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试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盲审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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