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会
学院各单位: 依据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学院暑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6月28日(至7月5日错峰放假)--8月31日; 2019和2020级学生:2021年9月1日-2日(错峰报到) 2021级新生:2021年9月4日开学报到。 所有教职工和学生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得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报备(负责人向学院华体汇下注办公报备),并上报详细出行轨迹,出行工具建议选择自驾,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或密切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群的要按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安全
公司2015年度优秀表彰出炉。 为表彰2015年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个人,公司结合部门、班组及员工年度工作表现,在各部门自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 究, 评选出:“优秀管理者奖”、“优秀基层生产管理者奖”、“生产标兵奖”、“优秀员工奖”、“优秀部门奖”、“突出贡献部门奖”、“技术革新奖”。 公司希望受表彰的部门、员工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在2016年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再立新功
7月2日,刚刚过完党的一百年生日,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召开在济南召开了第二次会长办公会,集中研究城市榜样有关事宜。 宋新立同志主持会议,省人大原副主任、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会长于建成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在会议上,大家围绕“城市榜样主题活动通知”“城市榜样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流程”以及城市榜样候选人推荐渠道、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提出了积极可行的建议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发〔20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经2021-2022学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将本年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名额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各博士生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名单后,须12月7日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学院网页公示、学院公示栏等,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单位将审核完成的《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和《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见附件)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纸质版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招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wb9076@cufe.edu.cn) 以上材料报送时间为12月20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2023年1月14日上午,中国养蜂学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八届第十三次理事长办公会,学会理事长、各副理事长、秘书长出席了会议并对各议题进行了审议,各申报单位做了申报报告。会议由吴杰理事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北京密云区、江苏泰州市关于承办“2027年国际蜂联(APIMONDIA)第50届国际养蜂大会暨博览会”的报告
根据《关于推选“徐州市模范教职工”的通知》[徐教(2022)14号]文件精神,本着面向一线教育教学原则,结合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教育教学管理以及毕业班教学工作业绩,在个人申报、学校审核、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局办公会研究,拟推荐大庙中学商友保等11位同志参评徐州市模范教职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29日
2019 年第四季度,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创新工作层出不穷,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广大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实事求是,优质服务,保障有力,呈现出了良好的工作热情和精神面貌,为全年的经营管理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经各部门推选,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以下同志被评为第四季度优秀员工: 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中心号召全体员工要以优秀员工为榜样,严格落实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酒店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省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粤财库〔2017〕60号)要求,广东省科学院开展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银行。根据评选委员会专家组综合评价结果,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择优确定资金定期存放服务银行,现公示如下: 入选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存放期限1年,定期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使用的可延长1年。 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科学院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现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盐城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盐师院〔2021〕91号)和《盐城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盐师院〔2021〕125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2022年秋学期第1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2022年资产清查中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一批老旧设备及家具进行报废处置,合计3482件,账面原值7465914.54元,处置资产明细清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省教育厅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处置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执业负面清单(试行) 下载附件:《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执业负面清单(试行)》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下载附件:《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2021年12月9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了关于《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向各会员下发了《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该指引是国内涵盖范围最广、条款最多、内容最详实的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现将通知转发,以下为通知全文。关于发布《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各会员: 为进一步提升会员履行管理人职责能力,促进会员勤勉尽责、忠实执行管理人职务,协会组织制订了《广东省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