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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发〔2020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发〔20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经2021-2022学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将本年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名额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各博士生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名单后,须12月7日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学院网页公示、学院公示栏等,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单位将审核完成的《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和《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见附件)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纸质版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招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wb9076@cufe.edu.cn) 以上材料报送时间为12月20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