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
李红玲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学、侵权法。 摘要:美国侵权法上,比较过失是过失侵权行为中的一项重要抗辩事由
张可法,男,汉族,中共党员,民商法硕士,讲师职称,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专任教师。参加工作以来,主持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一般项目)1项;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2项;结项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一般项目)1项和校级课题多项。在《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西部法学评论》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付振彤律师201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2年2月进入世界杯决赛下单在哪买工作至今。同时任大连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委员会委员、大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行政法委员会委员。 付振彤律师服务的主要对象为政府及企业,曾为大连地铁5号线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大连金州新区政府、大连保税区管委会提供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也具有为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广播电视台传媒有限公司、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微神马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市公证处、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国企及民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咨询及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
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长沙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湖南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宣传与联络专门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调解室副主任调解律师、律师调解室副主任、具有医学专业背景,从事律师职业前曾一直从事医学职业,且已取得医学副高职称。2008年开始从事执业律师工作,现担任多家企业、医疗机构、社区法律顾问,为湖南省、长沙市资深律师,在民商法诸多领域有较为深厚的理论水平和司法实务经验。
刘益灯,男,1970年7月出生,湖南洞口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莱顿大学国际贸易法博士后、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民商法、消费者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教学和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澳门法域纵横》等知名刊物发表论文70余篇,并用英文在国外刊物《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Journal of Law and Criminal Justice》、《Open Journal of Policical Science》等国际刊物发表法学专业论文5篇。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
陈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英语专业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专业 获文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陈律师自2004年起加入通力律师事务所。 陈律师现任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与信息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曾任第九届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第八届涉外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限硕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学院学生(含辅系、双修生) 本学期之课程,以法院关于医疗事故之案件,作为讨论之题材。每一周讨论一则法院判决,先由学生分组报告,其后由王明巨教授讲授医学分析,再由陈聪富教授讲授法律分析。 本学期约可讨论15则法院判决,对于各个判决进行深入检讨,以期同学掌握医疗事故案例之处理过程,及分析之切入点
自1997年至2008年在江西省南昌市从事新闻记者工作,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现在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自执业以来,本人以民商法及公司法作为自己的主攻领域,在不断进取中,个人已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本人勤奋好学,先后通过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证书号:10303643009360009)和国家金融经济师(中级)资格考试(证书号:11013630901211025),为自己在民商法专业领域的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监察法学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员,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研究员。 法学博士,夏威夷大学博士后。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院副院长,重庆市巴渝学者;兼任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市场经济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前海法律研究院秘书长
赵旭东教授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民商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公司法学、合同法学。自1985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学研究工作,尤其在法人制度方面有卓越的教学和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