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
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15日,清河区人民法院安排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树军为清河高中广大师生举办了“拒绝校园欺凌·护青春成长”主题法制讲座。 活动中,张树军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一些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为学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辨识和防范,以及遭遇不法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
11月26日上午,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检查验收专家组一行七人在省教育厅法规处处长苏佩衡的带领下莅临我校,对我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工作指导。 8:30,创建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验收现场会在行政楼A401会议室召开,学校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现场会。专家组组长、省教育厅法规处处长苏佩衡介绍了检查组成员,就本次验收评估工作的意义和要求进行了说明
大邑县道教协会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大邑县道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增进信教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大邑县道教协会继2020年12月4日的“国家宪法日”暨《民法典》学习宣传会议后,又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了设立法制宣传角活动。 大邑县道教协会还制作了法制宣传手册,并在12月11日完成了对所有宫观的派发工作,并在各宫观设立法制宣传角。通过法制宣传角的设立,向广大道众、信众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贴近生活,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水利厅是负责保障全州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州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水法制宣传和实施、拟订州级水法制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的机构部门。 防汛指挥中心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对州内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15日,清河区人民法院安排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树军为清河高中广大师生举办了“拒绝校园欺凌·护青春成长”主题法制讲座。 活动中,张树军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一些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为学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辨识和防范,以及遭遇不法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
昆明市五华区气象局成立于2006年12月,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受昆明市气象局和五华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承担五华区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内设机构:办公室、防灾减灾科、法规科、气象台、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五华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本文摘要:2016年年初,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关于表扬中央企业“十佳百优”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先进设备工作者的要求》和《国资委关于表扬2011-2015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设备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要求》,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共计四人受到表扬:髙印而立同志被选为“中央企业百优总法律顾问”,冯禄同志被颁发“2011-2015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张绍放同志及黄丽芳同志被选为“中央企业法律事务先进设备工作者”。 2016年年初,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关于表扬中央企业“十佳百优”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先进设备工作者的要求》和《国资委关于表扬2011-2015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设备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要求》,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共计四人受到表扬:髙印而立同志被选为“中央企业百优总法律顾问”,冯禄同志被颁发“2011-2015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张绍放同志及黄丽芳同志被选为“中央企业法律事务先进设备工作者”。4月25日,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16年度法律事务工作会议上,王俊院长、李军副院长为得奖同志授予了证书
10月24日下午,民革福州市委会社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福州统战大院天和会堂举行。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民革福州市委会对口联系的市直政府部门、市民革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各县(市)区民革组织和社法委全体委员参加了成立大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民革福建省委会副主委、福州市委会主委夏先鹏就社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来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根据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二)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议案
11月4日上午,昆山市图书馆一楼“读书乐”活动基地充满欢声笑语,来自全市十余所小学的25名小学生在父母的陪同下,参加由昆山市人民法院和昆山市图书馆共同举办的“阳光成长,普法先行”亲子读书活动。 活动现场,昆山市人民法院向昆山市图书馆赠送200册《青少年法制宣传漫画读本》。昆山市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周春晓通过播放PPT的形式,逐一讲解漫画读本故事,并通过提问的形式与孩子们互动,得到了家长和孩子们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