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权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北京市就倡议各个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有一些学校坚持做了下来。2005年,北京市教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教育的发展趋势,在《2005�D2010年德育工作行动计划》中,倡议各个学校成立班级家长教师协会,沟通学校和家庭,让家长通过组织的形式参与班级教育活动,并通过项目研究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在这个倡议下,北京市的很多学校不仅建立了班级家长教师协会,而且相应地建立起了年级和校级家长教师协会
这部法律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一次的修订。它是我国目前比较完整和全面规范保守国家秘密行为的基本法律,已成为我国制定其他各类配套的保密法律规范的重要根据。 其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修订后的保密法有诸多亮点:缩小了国家秘密范围,提高了定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在有力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同时,也促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扩大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进行吕梁市鑫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治理及土地复垦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对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本项目于2020年4月16日经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核,取得该项目的备案证明,项目生成代码:2020-141129-77-03-006679
2017年,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部署,多点谋划,深入推进决策、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67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突出重点,主动公开内容持续深化。围绕全市工业发展的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发展规划、宏观调控、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等重点信息的公开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 由全国妇联与英国救助儿童会联合举办的“中国儿童参与行动项目”国际研讨会今天在京结束。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李秋芳指出,参与权是儿童四大权利之一。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权利的实践,为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2010年,团结办事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明确目标,全面部署工作
(1)促进各类企业产权有序流转的功能。产权是重要而稀缺的社会资源,不同的产权主体对同一产权有着不一样的价值判断和运作能力。产权的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产权交易市场是产权实现流动的主要平台,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产权在健全的法律、规章和制度环境下有序流动
根据《漯河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漯阳光建办〔2018〕10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漯河市环境保护局“阳光民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阳光民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民生项目和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是深化“阳光漯河”建设,回应群众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具体举措。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指导意见》(漯发〔2018〕 号)和《漯河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漯阳光建办〔2018〕 10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0年,我局按照区委为政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开展工作。为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领导重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展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用于2021年竹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计划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