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
近年不少港人家庭及年轻人移民英国,不过他乡生活未必如想像般理想,一名香港女硕士生,在移民英国后因无法应付高昂生活开支,以及居住环境恶劣,疑患上心理疾病后轻生。 据英国《每日镜报》报道,女死者名字叫Yee-King Ho(英文译音),2017年于香港一所大学毕业,并在2019年于日内瓦修毕硕士,回港后她在香港红十字会担任国际救济服务干事。2022年4月,她经过英国国民海外签证前往英国生活,在当地一间慈善机构工作
近年不少港人家庭及年轻人移民英国,不过他乡生活未必如想像般理想,一名香港女硕士生,在移民英国后因无法应付高昂生活开支,以及居住环境恶劣,疑患上心理疾病后轻生。 据英国《每日镜报》报道,女死者名字叫Yee-King Ho(英文译音),2017年于香港一所大学毕业,并在2019年于日内瓦修毕硕士,回港后她在香港红十字会担任国际救济服务干事。2022年4月,她经过英国国民海外签证前往英国生活,在当地一间慈善机构工作
陈文律师谈疫情期间付不出房租,该如何与房东协商? 【美南新闻记者萧永群报导】随着疫情持续扩大,越来越多人面临失业危机,导致没有钱支付房租等生活费用。对此,休斯顿地区着名律师陈文(Jessica W. Chen)和民众分享最新法律动向,以及真的不幸付不出租金,该如何与房东、地主协商。 陈律师表示,虽然联邦政府通过救济法案,将寄给大多数美国人1200元支票,但毕竟支票还没有寄到每个人手中
佛祖释迦牟尼涅槃五百年后,西天竺兴林国国王施行苛政,民不聊生。国王有三位公主,惟三公主妙善不好奢华,祥和宁静。妙善眼见众生老病无靠,劝父王施行仁政被拒,遂变卖珍宝首饰救济穷人,后又代民众向父王**
抢劫是以非法的手段获得财物,造成了他人的经济损失,在其心理上留下阴影,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安定的秩序,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一般抢劫罪判多少年?犯了抢劫罪能不能被取保候审? 林智敏,马鞍山刑事辩护律师 ,安徽马鞍山刑事专业律师,该律师擅长办理刑事类型的案件,在从业多年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及人脉,非常熟悉刑事法律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办理了较多不逮捕、不起诉、刑事和解、取保候审、无罪释放、缓刑、减刑改判等刑案,擅于用律师和检察官的不同视角对案件进行“双重审查”,并提出有分量的、易于打动检察官、法官的辩护观点,能最大限度为处于弱势环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2019年抢劫罪要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导读:冬腊月的时候总是过的飞快,不知不觉间,今天已是腊月初八了,一年一度的“腊八节”到来,我只知道这一天要吃腊八粥,却不知为什么,今天,去网上普及了一下知识,才知道是这样。 冬腊月的时候总是过的飞快,不知不觉间,今天已是腊月初八了,一年一度的“腊八节”到来,我只知道这一天要吃腊八粥,却不知为什么,今天,去网上普及了一下知识,才知道是这样。 从先秦时起,十二月初八,被称为“腊日”,俗称“腊八节”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无为县泥汊镇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泥汊镇人民政府对其制作以及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月是全国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怎么做?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依法**十三问要记牢! 一、与消费者相关的法定权益有哪些呢? 答:当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或者接受银行、保险相关服务与银行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产生纠纷,应向银行保险机构进行投诉主张民事权益。 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金融机构投诉电话、邮寄信件、前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等方式进行投诉。 三、投诉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消费者进行投诉,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包括:自然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投诉人的基本情况
近日,古蔺县法院依法为一起执行不能离婚纠纷案的申请人,成功申请到司法救助金,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据了解,文某某诉罗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罗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子女独立生活之日为止。判决生效后,罗某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文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樊云慧,女,1971年6月出生,博士,副教授,现任威尼斯人亚洲服永久关闭晋商研究院院长。2013年获“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荣誉称号,2014年获“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 围绕公司法、金融法、晋商制度等研究方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法商研究》、《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英国少数股东权诉讼救济制度研究》、《英国公司法精要》、《中国金融法治报告2006》、《公司法》(第二版)等著作7部;主持和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20项;曾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1项,山西省百部(篇)工程一等奖1项;培养硕士60人;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高校工委、山西省教育厅党组联系的高级专家,太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