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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沪深300指数上涨0.36%医药生物板块下跌0.10%跑输大盘0.46个百分点。 北京将试点护士区域注册:近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印发《2017年北京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提出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开展护士区域注册试点并将独立医学检验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卫生计生委;北京将出台“十三五”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建立1个多学科临床会诊中心和心电、病理、检验、影像4个医技会诊中心。 药明康德拟募资39亿元6月13日在港上市:生物制剂服务供应商药明生物技术拟主板上市发行约1.93亿股其中88%为新股12%为旧股而此次招股总数中90%为国际配售10%为公开发售;药明生物技术5月24日起路演预计6月6日定价6月13日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2269-HK;招股价介乎18.6元至20.6元之间集资最多39.76亿元
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521家A股公司发布定增预案,发布预案公司数量同比增长382.41%。仅6月以来,就有68家公司发布定增预案,占2019年全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数量的62.96%。 从行业分布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共有83家公司发布定增预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共有45家公司发布定增预案,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共有41家公司,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共有39家公司,医药制造业有36家公司
多选题单项资产评估中,收益法通常被用来评估的类型有()。 以下为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实务(二)》每日一练,今天你练了吗?单选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评估的成本途径是建立在古典经济学派的价值理论之上的,特别是()的理论。 多选题下列关于减值测试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31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0年度第二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20年4月2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购买房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80家公司一同中止科创板上市申请!面积约7985.26平方米。用作商业经营,拟购买房产的评估值为3824.13万元
祥源文化、兆威证券和紫旭责任声明:库格案一审已经结案。赵伟芳最近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那么,什么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司法定义是什么?法博纳会为你负责的
本文摘要:3月2日,厦门国贸发布公告称之为,公司与贵阳银行于近日签定《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股份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为本次发售的发售价格调整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不含定价基准日)贵阳银行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售前贵阳银行最近一期末经审核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法”保有两位小数)。 3月2日,厦门国贸发布公告称之为,公司与贵阳银行于近日签定《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股份协议之补充协议》
金门县政府为实质嘉惠县民,因应112年春节期间金门县民对金门高粱酒需求,便利乡亲购置金酒,特订定“金门县112年春节配售酒销售计划”。 酒品及价格方面,符合配售资格县民,每人限申购一份为二箱(共计12瓶)的1L-53度112年春节配售专用酒,一份肆仟捌佰元,整份购买不拆解,仅限现金交易。金门县财政处指出,本酒品配售规划,户籍作业基准日定为111年11月8日,符合资格之民众于本县间办理户籍迁出、迁入,应于基准日户籍所在乡镇村里申购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刘宇阳)近日,多只基金密集分红。仅6月6日,就有广发、博时、金鹰和中信保诚4家基金公司旗下共14只基金发布分红公告,6月至今,分红的基金数量更是达到31只。而回顾年内基金分红情况发现,今年以来,基金分红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近三成,总额却有所下降
具强制信托身份之申报人,若于111年定期申报至112年定期申报期间取得之土地属信托业者依法不得承受或承受有困难者:依本法第7条第3项后段规定“依第一项第一款但书规定不须交付信托之不动产,仍应于每年定期申报时,申报其变动情形。”” 函释意旨:具强制信托身份之申报人,若于111年定期申报至112年定期申报期间取得之土地属信托业者依法不得承受或承受有困难者:依本法第7条第3项后段规定“依第一项第一款但书规定不须交付信托之不动产,仍应于每年定期申报时,申报其变动情形。”,具强制信托身份之申报人若于111年定期申报(以111年11月1日为申报基准日)至112年定期申报(以112年11月1日为申报基准日)期间,于111年12月1日买入土地,复于112年11月1日前出售土地,且该土地系本法第7条第1项第1款但书属信托业者依法不得承受或承受有困难者,虽得不予信托,惟申报人于112年办理定期申报时,自应依前开规定将该土地之买入及出售相关资料申报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表(强制信托人员专用)”之土地变动情形字段,含申报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及变动时之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