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
中新网南宁2月10日电(黄令妍)记者1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由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将于2023年11月在广西举办。 本届学青会由原全国学生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运动会合并而成。举办本届学青会是推动新时代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增强青少年和学生体质,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
8月2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继续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深公交(通)〔2019〕154号)和《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深公交(通)〔2019〕147号)。有关企业针对两份通告中涉及到异地新能源载货汽车通行权的理解产生争议,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就相关问题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请示。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复函明确:异地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目前只是不受《关于继续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所述限行措施限制,但是不能享受《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中所述的通行优惠
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5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现在高校教学岗位上任教的在编专任教师(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和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申请人必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取消其中第七条乙型肝炎检查项目),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1997-10-10劳办发[1997]98号) 广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997]19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广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997]19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中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的理解问题
西华大学获批“四川省能源装备智能焊接工程研究中心” 近日,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四川省能源装备智能焊接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川发展创新高技函﹝2022﹞1033号),同意由西华大学牵头,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组建四川省能源装备智能焊接工程研究中心。 据介绍,近年来,西华大学一直致力于智能装备开发,将省级平台的搭建作为重要抓手。自2022年5月开始,克服疫情影响,经过历时大半年的积极准备,四川省能源装备智能焊接工程研究中心于2022年12月获得省发改委正式批准
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可适用于两类情况,一类是指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第二类是对于产品责任,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致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等,致害人员无过错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特函〔2016〕1号)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阅读次数:2170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陕质监函〔2015〕6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应当进行监督检验,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对于已安装完毕,但未经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根据以下情形予以处理: (一)对于未经制造监督检验的,不得使用; (二)对于未经安装监督检验,但仍可以进行监督检验的,应进行监督检验;无法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按第(四)项执行),应重新安装并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 (三)对于已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依法进行处理; (四)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前安装、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管道,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或基于风险的检验
由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建筑学会联合发起主办的“上海国际建筑文化周”自启动以来,获得了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权威机构的认可和支持。 中国建筑学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等政府主管部门纷纷复函表示同意作为支持单位。在给予文化周优势资源保障的同时,各单位还将从不同维度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产业互动,推动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风貌升维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实习生 丁彦汐 通讯员 郭传义 张颖)近日,农业农村部复函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将烟台黄渤海新区作为中韩联合增殖放流活动永久举办地。据悉,这是我国自2017年起对韩、对俄、对越开展渔业资源养护跨国合作以来,获批的首个永久举办地。 “去年在获知因受疫情影响,增殖放流活动暂停举办的情况后,我们第一时间提出了创新活动组织模式、以视频连线方式恢复活动的建议,得到农业农村部和韩国海洋水产部的一致认可
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归档调整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4〕183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闽南师范大学等高校2018年新增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函》(闽价费〔2018〕190号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202号)(闽价费〔2012〕355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448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亭江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6〕469号)等规定,2022年秋季,本校对在校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 经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准,现将本学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各专业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如下: 学费、住宿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2022-2023学年学生收费标准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