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
地方政府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经费(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中央财政预算部分重点支出的公开要细化到“项”级科目……昨天,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5月5日 《京华时报》) “三公”经费涉及纳税人的税金的具体用途,以及用途是否合理,所以倍受关注。但是,由于“三公”经费不公开,使得一些不合法不合理使用“三公”经费现象长期大量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三公”经费公开更是投鼠忌器,往往以“没有先例”、“内容太敏感”、“涉及国家秘密不便公开”等理由加以搪塞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文化旅游方面的信息服务于社会的作用,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及时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韩彦青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马雪花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有序、高效运转;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三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信息。同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发布程序相结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发布,不仅确保了信息安全,同时减少了重复审核的程序,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效率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用于2021年竹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计划予以公开。 本次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摘要:9月15日,新会区纪委监委制作“村级权力监督话你知”系列小视频,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怎样对村级权力进行监督。 9月15日,新会区纪委监委制作“村级权力监督话你知”系列小视频,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怎样对村级权力进行监督。 据悉,该小视频是借助虚拟人物村民“柑哥”“葵姐”的日常生活故事,引出群众关心的村级权力监督问题,最后通过“纪伯”讲解,为群众答疑解难,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监督
广安市前锋区地税局内外兼修护航个体“创客” 在服务新区全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中,前锋区地税局围绕“创客”需求,深入推进“管理强税”工程和“便民办税”工程,为“创客”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1-7月,辖区新增各类个体工商纳税户215户,其中新增地税个体直管户40户、创业孵化园“创客”35户,个体发展成私营企业27户。 一是典型调查,有序分类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2014年,永康办事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明确目标,全面部署工作
第一条 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加快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执法公示是指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本部门的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本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本报告由向阳街道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局长信箱是公众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重点倾听您对本单位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引起群众切身利益受到影响的问题诉求。您的来信,我们由专人负责查收、登记、交办、回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服务高品质生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3年3月15日上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放心消费在福建”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福州温泉公园举行。 福州市政协委员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等相关部门一起,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普法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及经营者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热点问题,讲解诚信守法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鼓励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