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现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现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19年第9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扣代缴内地投资者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4日,据西安市税务局,近期,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贾亚亚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9.81万元,其中偷税9.26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
在6月18日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领跑的西安,20日便发布进一步的限购政策。其中,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在西安市限购区域内购房,应落户满1年,或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新增临潼区为住房限购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见附件1)开具部分事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厦府规〔2022〕3号),特制定《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人才个人贡献奖励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厦府规〔2022〕3号)“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岗位人才按照个人贡献适当奖励”规定,推动倍增企业人才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支持企业引才聚才用才,制订以下细则。 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岗位人才(以下简称“人才”),年薪(税前)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超额累进的方式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其中,50(含)-70(不含)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3%予以奖励;70(含)-100(不含)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4%予以奖励;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5%予以奖励;当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22年度汇算管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届时个税将再次举行“多退少补”。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管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天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举行预约。 现在个税APP已经展示了2022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
(1)初步学会运用主题目录和搜索引擎完成信息的检索。 (2)能初步归纳信息搜索的方法和过程。 (3)领会信息评价的必要性,能根据实际需要和信息的内容特点,对信息进行选择
个人稿酬所得要不要缴增值税?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网友就此问题咨询相关服务热线时,有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表示,个人稿酬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外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北京青年报记者日前拨打热线核实时发现,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和个别省/市级相关税务热线,对此问题的具体回应不尽一致。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公众号对此问题作出专门澄清,回应指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个人转让著作权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营改增后继续免征增值税
纳税筹划受关注: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意义有哪些? 伴随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上调,纳税人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费也会相应地减少。不过,对于我国数量众多的高收入群体来说,其想要合理地减少纳税支出,通过税收筹划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可操作空间。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如若要开展所得税税收筹划,最好还是寻求专业税收筹划公司进行业务委托,这样才能够实现预期效果并确保纳税人获得经济效益最大化
为什么应交税费月末有借方余额要结转吗? 答:应交税费月末有借方余额表示企业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也就是多余的进项税额可留着次月进行抵扣不需要结转.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