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2019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9月16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19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正式公布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公报显示,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蝉联全球第二,存量保持全球第三。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1369.1亿美元,同比下降4.3%,流量规模仅次于日本(2266.5亿美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9月末全口径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外债形势和外债管理改革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6年9月末我国外债形势有什么变化? 答:总体来看,2016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继续稳步回升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国务院7月10日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丛亮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刘烈宏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任命刘钊为公安部副部长;任命常正国为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任命袁野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刘丽坚(女)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命王春英(女)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任命王京涛为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免去聂福如的公安部部长助理职务;免去袁野的审计署副审计长职务;免去孟建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孙瑞标的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刘烈宏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9月16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19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正式公布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 《公报》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况、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特点、中国对主要经济体的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者构成、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地区和行业分布、综合统计数据等六部分,介绍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公报》显示,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蝉联全球第二,存量保持全球第三
近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B,基金代码:150195)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7月31日,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06元,相对于当日1.01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9.05%。截至2020年8月3日,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7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互联网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称:央行深圳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腾讯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财付通被处罚,对此,财付通官方回应称,第一时间启动自查,目前大部分事项已完成整改。 央行深圳支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财付通被罚的原因是“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对财付通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49万元。 《证券日报》援引支付圈内知情人士消息称,“财付通此次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被警告处罚,前者较为常见,但因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而被处罚在支付机构中非常少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的精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57号,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证券投资相关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