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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2015年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2018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第78位,教师平均学术水准居全国第41名。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对母校的总体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列全省本科院校前列
我单位就采购医疗设备维护项目采购进行公示,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供应商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全国2019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2日,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至8日。2019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8月15日前公布,参加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贴心的教育联展网为大家整理了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提前了解,考试不慌! 2019年全国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5日前公布 2019年全国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官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URL]) 2019年全国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入口:[URL] 一、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流程(仅供参考) 第一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URL]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和《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8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章程(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1、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所有专业均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专科批次录取工作已开始,我院普通专科批次中,文科招生计划393名,投档393名,最高509分,最低457分; 理科招生计划2067名,投档2067名,最高473分,最低393分。 目前,我院阅档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果考生的分数达不到其所填报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未勾选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建议考生“服从校方安排的专业”,请考生和家长认真考虑、慎重决定,并请按招生就业处规定的时限、按要求明确短信回复“服从校方安排的专业”。考生未按时限和方式回复的,学院将退档
江苏省2021年新高考适应性考试成绩将于 3月8日20:00发布,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URL])或“江苏招考”APP查询成绩。3月9日15:00起,考生可登录江苏省2021年新高考适应性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gkcx.jseea.cn)打印成绩通知单。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于3月10日11:0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中学或报名点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各县(市、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逐级汇总后于3月10日17: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进行选拔工作,现将我校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等通知如下: 1.申请人须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URL])查阅。 2.申请人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各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2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凡是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管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均应参加年检;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管局备案的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应按照工信部要求参加年检。 各经营单位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登录网站[URL],填写年检材料,参加年检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69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市(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造价管理总站(省住建厅511室)。 三、2018年新申请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并按以上规定要求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