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69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市(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造价管理总站(省住建厅511室)。

三、2018年新申请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并按以上规定要求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