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室
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引导教师广泛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开展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研究工作,为规范“个人课题”研究过程,切实提高研究的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十一五”期间设立个人课题共150个,第一期2008年9月确立50个;第二期2009年9月确立100个; 2、申报“个人课题”的教师必须认真填写《个人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 3、申报流程:申报人持“个人课题”经学校审核,报县(市、区)教育局教科(研)室;各县(市、区)教科(研)室、市直学校教科室务必于9月底之前,将审核后的《申报表》经报至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教科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立项“个人课题”; 4、凡未完成江苏省、扬州市教育科学“十五”或“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一五”规划个人课题;
我校一贯重视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把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作为师生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的办学理念结合起来,与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与科研工作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使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逐步走向深入。现将我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提升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整体水平,校领导班子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多次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宣传动员,反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文件。通过学习研讨,我们对新时期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年级组长在教务处、德育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好本年级任课教师的全面管理工作,促进良好的学风、班风建设,落实学校的工作计划。 1、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善于协调,勇于负责。全面负责年级组的教育、教学管理与协调,主动协助教处、德育处、办公室、教科室、后勤组等部门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