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
一、受理举报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唐贤清,男,汉族,1966年11月生,湖南洞口人,中共党员,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湖南省语言学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南方语言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古汉语研究》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语言学学科专家委员会委员,《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学术委员会委员,《海外华文教育》、《国际汉语学报》编委,南京大学汉语史研究所学术委员。先后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博士后、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纪委办公室是中共中央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工作机制。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在我校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在学校党委、纪委领导下,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任务,会同学校党政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并进行责任追究
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经学院党委研究的中共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23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12月7日,集团纪委举行集中闭卷知识测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和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参加了此次测试。 知识测试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及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知识等内容展开,题目形式灵活、应用性强,能够全面了解和把握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学习成果。 通过本次测试,全面检验了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效果,查找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外化于行,从而进一步激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动力
晶报讯(记者黄瑞填通讯员封文智)日前,盐田区法院对深圳市环保局项目审批处原处长樊庆恩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樊庆恩有期徒刑10年。 根据判决书,并处没收樊庆恩个人财产10万元;其所收受的贿赂款人民币58万元、港币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差额款项人民币6486466.47元、港币420805.43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检控机关指控,樊庆恩在担任深圳市环保局项目审批处副处长、处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贿赂款人民币58万元、港币100万元
【内容提要】干就一直都要干好,时间整整过去了XX年,凡是他经手的,案情就铁案;凡是他经办的,就从来没有让人遗憾的事情。这样的纪委书记,只要他往那一站,无需任何言语,无声胜有声,那就是一种坚定、一种执著、一种无形的力量。 XXX同志,男,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唐贤清,男,汉族,1966年11月生,湖南洞口人,中共党员,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湖南省语言学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南方语言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古汉语研究》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语言学学科专家委员会委员,《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学术委员会委员,《海外华文教育》、《国际汉语学报》编委,南京大学汉语史研究所学术委员。先后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博士后、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处成立于2012年2月,属中共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省高工委指示精神,在上级纪委、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部署、任务和要求,结合我校改革发展的实际,协助校党委抓好党风、校风建设,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营造学校廉洁、清正、和谐、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学校党政建设发挥参谋作用。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依照党委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对学校党政工作的支持、监督作用,为学校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女,汉族,1966年4月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中共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抚顺市监察委员会驻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综合计划科、建筑市场监管和改革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勘察设计监管和建筑技术科、人防指挥通信科、平战结合管理科、财务审计与国有资产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