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生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能源管理法》第九条规定:“能源用户使用能源达中央主管机关规
《能源管理法》第九条规定:“能源用户使用能源达中央主管机关规定数量者,应建立能源查核制度,并订定节约能源目标及执行计划,报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备并执行之。” 第 12 条 :“能源用户使用能源达中央主管机关规定数量者,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报使用能源资料。前项能源用户应申报使用能源之种类、数量、项目、效率、申报期间及方式,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