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
中新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保监会统信部二级巡视员刘忠瑞14日在北京表示,今年来中国银行业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力度,前8月共核销不良贷款7302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多核销963亿元。 刘忠瑞在当天举行的通气会上说,当前中国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平稳、风险可控,主要经营与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抵御能力保持较强,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加大。 资产负债方面,8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总资产303.6万亿元,同比增长10%
平安产险发行25亿次级债 更新时间:2010-5-28 0:14:11 这是平安产险继2009年年初发行20亿元次级债后,又一次成功发债,大幅提升了平安产险的偿付能力 【财新网】平安集团5月26日公告称,集团旗下平安产险近日发行10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务,成功募集资金25亿元人民币。 这是平安产险继2009年年初发行20亿元次级债后,又一次成功发债,大幅提升了平安产险的偿付能力。 平安产险总经理助理兼首席财务执行官王仕永表示,本次成功发行25亿元人民币次级定期债务,平安产险又一次成功运用新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本性债务夯实资本实力,不仅直接提高了公司的偿付能力,而且优化了资本结构、有利于提高核心资本回报率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主发起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寿险”。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发挥中国人保在品牌、网络、客户资源、行业经验等方面的突出优势,通过集团综合化经营平台,借鉴国际先进经营管理技术和经验,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不断提升。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秉承“人民保险,造福于民”的企业使命,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规范经营、科学发展,建立了集中型管理模式,形成了多元化销售渠道,开发了健全的产品体系,构筑了强大的后援服务支持平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与服务
你公司《〈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界定的请示报告》(现代财产保险发〔2011〕18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7〕11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临时分保业务再保险接受人的最新财务实力评级未作要求。 二、《通知》第五条明确规定“本通知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及此后起期的再保险合同以及转分保合同”
从第四大股东跃升为第一大股东后,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利安人寿”)的股权投资也由财务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这一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预计将使江苏信托今年的净利润增加6.9亿元。 不过,从利安人寿的经营状况来看,江苏信托的投资到目前为止尚未获得良好的回报。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信息,江苏信托原持有利安人寿约5.12亿股,持股比例为11.18%,为利安人寿第四大股东
在普遍将重心转移到“非车险”领域后,财险公司对资本的需求也开始显现了。近日,渤海财险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出一则“增资项目”,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对应持股比例达到近三成(不超过29.74%)。这次募资的用途,主要用于该公司偿付能力的补充以及对投资、非车险领域发展的支持
索马里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由于内战连绵不断,社会、教育体系已崩溃多年,因为是各国货轮出入苏伊士运河的必经海路,所以当地人自20世纪以来即以海盗为业。该国海盗每年勒索各国商船,金额难以估计,以致联合国对索国海盗基地展开调查打击。2017年9月24日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最新旅游禁令,索马里在新版旅行禁令名单中
怎么催收逾期应收账款?首先我们要了解从商业不良账款的处置可能性上来看分成的两类指标:账款的软性指标和硬性指标。软性指标指的是企业主体并不存在能力上不能履行债务的一种指标,通常指企业人员离职没有人管理账款、账对不清、产品质量下次、服务欠缺、承诺未有兑现、资料匮乏、恶意拖欠等,也就是还款意愿不足;硬性指标我们通常理解为企业愿意偿付债务,但由于其本身没有能力履行,比如破产、停产、吊销、失联等情况,也就是缺乏还款能力。 在中国大约会有17%的企业不具备偿付能力,这其中有大型的上市公司、外商独资企业还有占有主要群体分布的中小型民营企业
日前,保监会公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流量计经营互联网保险的资质上,《意见稿》提出了偿付能力、服务配套全面等要求,同时还要求人身保险公司的咨询和销售人员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书(A证)。 针对互联网保险花样百出的包装手法,《意见稿》要求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时,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保险产品的主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真实、准确和清晰,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研究影响投资者对保险产品需求的各种约束条件,不妨从厘清具有决策指导意义的投资组合模理论出发。本文通过建立将保险产品作为一项金融工具时的金融投资组合模型,研究了最优投资组合决策及有效前沿的相关问题,提出了真实投资组合模型、保险修正投资组合模型和真实有效前沿、保险修正有效前沿,论证了保险修正投资组合模型的有效性,在马科维茨投资组合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延伸。保险修正投资组合模型及保险修正有效前沿的提出,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并列,作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可供选择的金融工具,将投资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置于金融投资决策框架内,为投资者进行更有效的投资组合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