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
1. 每天听1-2课。教师的科目、上课时间、教学楼、教室位置等,将通过抽签的方式提前向校长和审判长汇报。然后校长或审判长通知听者(三人以上)进行评课
罗俊,男,彝族,1970年5月生,四川昭觉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 1994年9月至2014年1月,历任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二庭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4年1月至2021年11月,历任越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 2021年11月至今,历任西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是刑事诉讼法,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 一、检察院还有没有侦查权? 《刑事诉讼法》中,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本报讯(简敏)10月11日下午,宁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沈某涉嫌盗伐林木一案,对宁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合并审理。 该案系宁蒗法院审理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根据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树勋、刑庭庭长刘平、审判员和顺才及四名人民陪审员(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在区人大机关60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吕懿华在会上作了起草说明。会议通过该规定,要求办公室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印发,并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近来,台江区检察院坚持以上率下,检察长带头办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2日,台江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未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拘禁罪对恶势力犯罪团伙嫌疑人欧某、潘某某、陈某甲、陈某乙提起公诉,以非法拘禁罪对恶势力犯罪团伙嫌疑人陈某丙、倪某某提起公诉。 近来,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坚持以上率下,检察长带头办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罗俊,男,彝族,1970年5月生,四川昭觉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 1994年9月至2014年1月,历任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二庭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4年1月至2021年11月,历任越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 2021年11月至今,历任西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