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法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管理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要求,现将《黟县宏村镇东山下地块控规图则》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图则及管控要求附后) 30天(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5日) 公示期间内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规划管理股,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
名称: 《永州国际陆港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一期)马坪三路道路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永州国际陆港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一期)马坪三路道路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永州国际陆港配套市政道路项目(一期)马坪三路道路工程项目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之规定,该方案须批前公示。其公示期为: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今天,小编为您整理了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希望你喜欢,上公文站,发现学习。1概念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 今天,小编为您整理了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希望你喜欢,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三亚综合物流园位于凤凰机场以北、天涯区梅村以西,规划范围面积约209.9公顷。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完善三亚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职能,经市政府批准,我局组织开展了《三亚综合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形成了含功能定位、用地布局、交通组织、分图则和城市设计引导等内容的报批成果,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程序予以对外公示,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后公示 规告〔2022〕73号(永春县仙岭小学)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拟于2022年12月5日批准永春县仙岭小学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事项,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益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6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利害关系人可至我局查阅详细图纸,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
万锦市议会拒绝安省住房法!因每户地税要涨1000元! 据约克区网报道,万锦市的市长和议员们于11月22日召开了一场特别会议,就安省《2022更快建造更多住房法案》(第23号法案)发表意见,并一致投票否决了这一法案。 市政府工作人员提交的一份报告提出了第23号法案的各项影响。最令人担忧的是,法案中的多项改革可能会使万锦市的年收入减少1.36亿元,这意味着居民的地税要提高50%至80%,才能维持现有的服务水平,相当于普通房主每年多缴纳地税600至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拟对长汀中城投广场B组团与汀州皇冠国际大酒店地下室联合开发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0年6月8 日至2020年 6月1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