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者
一、台湾华语文教学学会(以下简称本会)为表彰华语文教师之专业能力、服务热忱与杰出成就,以为教学楷模,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评选对象为现任公、私立大专院校华语文中心及民间华语文教学机构之现职华语文教师。 (一)基本条件:教学年资三年以上,且在现职单位服务满一年,具教学热忱且品德优良
李柠教授课题组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系自动化研究所。课题组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前沿基础理论为目标导向,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重点企业开发创新等项目,主要开展包括分布式优化、健康管理与故障诊断、机器人控制、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与强化学习等理论与实际工业应用的研究。 1、拥护中国***领导
北京佑安医院是一家以感染、传染及急、慢性相关性疾病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和重点学科,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学中心。是首都医科大学第九临床医学院和卫生部三级甲等医院,主要承担法定传染病的诊治工作。由于医院不断的迅速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5年度编制外合同制护理人员10名,具体要求及招聘办法如下: 1.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制度,按照《护士条例》依法执业,适应岗位要求,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慎独品行
发布者:李绪莹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3909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7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1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规定条件者(详见附件7),均可申报硕士生指导教师,包括硕士研究生专职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合作指导教师。 外单位专家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应提供《遴选办法》规定的科研证明材料以及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包括申请人的职称、学术水平、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一)个人提出申请,并选择填写《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3),交硕士生导师组组长
湖北工业大学具有60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的地方多科性大学, 1984年由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原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湖北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 1986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6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鼓励和引导研究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有所创新,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中国林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我所将于近期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 成立本单位“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优秀毕业生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等工作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2003年由安徽医科大学创建,经国家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17年11月遵照教育部26号令要求,由安徽医科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是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行的本科高校。 学院秉承安徽医科大学90余年的文化传统和办学理念,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宗旨,坚持“需求导向、错位争先、医教协同、特色发展”的发展思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医学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和用人单位广泛认可。 学院依托安徽医科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办学资源,结合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需求,先后建立了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医学技术系、药学与生物医学工程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系、基础医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程部与实验实训中心;现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预防医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14个本科专业
(一)负责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党内会议、活动组织和党建创新工作。 (二)配合做好内部管理和对外宣传等工作。 (一)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文社科类专业,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资审会】政府委任资审会成员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任主席【附名单】 政府今日(19日)宣布行政长官委任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任期由2022年9月19日开始。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条例》)第9A(2)条,资审会由(a)主席;(b)最少2名但不超过4名的官守成员;及(c)最少1名但不超过3名的非官守成员组成。《条例》第9A(4)条进一步订明,只有依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员,方有资格获委任为资审会的主席或官守成员
各临床医学(含中医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培训基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生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6〕13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级以前入学在读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读期间未完成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达不到结业考核报考条件者,可申请开具临床经历证明。 申请出具临床经历证明的研究生,由本人如实填写《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书面证明》(附件1、2),并提供本人在读期间的《研究生临床轮转记录本》,向其所在培养单位(培训基地)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培训基地)核实无误后,由培养单位(培训基地)分类别汇总(附件3)报送至我院(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持该证明到用人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