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闻]针对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修正新冠肺炎病例定义,新冠肺谈轻症确定病例免通报、免隔离,改自主健康管理,也不属法定传染病范畴,因此,产险公会防疫险理赔小组今(10)日开会研议后建议,自今(2023)年3月20日起,若经诊断属轻症者,依疾管署规范,不再认定属法定传染病,保险公司依约不予理赔。

国内新冠疫情平稳,指挥中心昨日宣布,自3月20日起,新冠轻症免通报、免隔离,改为“0+N”自主健康管理,相关防治措施同步放宽。指挥中心发言人罗一钧今日下午受访进一步说明病例定义,3月20日起,新冠确诊者须符合临床及检验条件者,通报后才属于第5类法定传染病,而家用快筛阳性或是家用PCR阳性,将会从检验条件移除,住院病患若家用快筛阳性,也不属于通报对象。

罗一钧表示,要符合肺炎须氧气或其他并发症,同时要住院(含急诊待床)或死亡者,才会列为需要通报的对象,通报之后就按照目前规定,入住负压隔离专责病房,隔离进行治疗。

不过,由于这攸关防疫险理赔,产险公会防疫险理赔小组今日开会研议后,建议自今年3月20日起,若经诊断属轻症者,依前述疾管署规范,不再认定属法定传染病,保险公司依约不予理赔。

产险公会进一步说明,按防疫保险商品契约条款约定,被保险人经医师诊断确定罹患法定传染病者,保险公司依约给付确诊保险金。因指挥中心已于昨日对外说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病例定义将于3月20日调整,于临床条件中载明“发烧(≥38°C)或有呼吸道症状后14日(含)内,出现肺炎需氧气治疗或其他并发症,因而住院(含急诊待床)或死亡者。”且须符合检验条件后,始为确定病例。

产险公会认为,新定义未包括轻症,是以新冠轻症已非“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之确定病例,而不属法定传染病的范畴,因此,自今年3月20日起,若经诊断属轻症者,依上述疾管署规范,不再认定属法定传染病,保险公司依约不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