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冲突
近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发布,对我国未来10年信息化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纲要》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培育信息经济,深化电子政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信息化造福社会、造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近年来,电子政务应用进一步深化,使施政理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提高了公民对政府的期望,深刻影响了政府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
港大委任清华大学学者申作军及宫鹏为副校长,校长张翔向港大师生发信,表示在公在私并无联络申作军及宫鹏,自己作为遴选委员会主席,已采取所有必要步骤,避免潜在冲突。 张翔在信中称,即使他与申作军及宫鹏在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共事,但学术领域并不一样,除了在校园见过几次面,在公在私并无联络。他重申,大学在遴选过程中,有严格的守则防止利益冲突
很多人在吃芝麻酱的时候尝到了一些花生酱的味道,因此他们怀疑这些芝麻酱是假的。事实上,这种芝麻酱对大多数生产厂家来说是特殊的,由于芝麻酱厂家生产厂家通常只生产芝麻酱。只有客户要求在芝麻酱中加入花生酱,由于花生酱的价钱不低于芝麻酱
公告“科学技术基本法”科研成果办法修法及“科研成果商业化手册:利益冲突管理篇”内容。 “原住民族委员会推展原住民影视音乐文化创意产业补助要点”修正发布。 国立中央大学“111学年度教育部人工智能竞赛与标注资料搜集计划征件作业说明”,有意申请者,请依相关规定办理申请作业,请查照
为了解决安卓应用乱推送的问题,2017年10月份,工信部旗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倡导成立了“安卓统一推送联盟”,而这迅速引来了手机厂商和软件开发者的支持。从当时公布的情况看,华为、小米、OPPO、vivo、魅族、努比亚、联想、展讯、京东等国内几乎所有的手机厂商和软件厂商都在这个名单中,而这个联盟的主旨就是,为用户创造绿色使用环境,减少与终端用户的利益冲突。 现在这个联盟有了新的进展,Android绿色应用公约已经出炉,简单概括下主要三点: 1、App限制交叉唤醒、链式启动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下午2:34 菲律宾马尼拉(更新) - 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授予Villar家族的Streamtech系统技术公司25年的特许经营权,以在菲律宾建立和运营电信系统。 SST是由大亨曼努埃尔比利亚尔(Manuel Villar)所拥有的公司集团的合资企业,该公司在4月份了进军电信行业的计划。 该特许经营权是通过10月18日签署的第11089号共和国法案授予的,允许SST为商业目的维持一个将菲律宾与其他国家连接起来的“国际门户设施”
长春哪家医院能治疗银屑病?银屑病(Psoriasis)俗称牛皮癣,祖国医学称银屑病为白�H,是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的皮肤病。这个病一旦患上便难以根治,属于世界八大顽疾之一。因此,许多人都会担心这个病是否会传染,与病人亲密接触是否会感染,现在为大家补充下这方面的知识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参与的近一年调研、一年研发的工业品电商平台——派芬店获批准,正式上线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数字签名等加密技术的成熟,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出现了例如亚马逊、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一大批成熟的以电子商务为主的运营方式的成功范例。 这种方式大大缩短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信息交互距离,提高了用户的体验度,促进了商贸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14条第2项公职人员及关系人身份关系揭露表范本(事前揭露与事后公开) 依新修正之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107年12月13日施行)第14条第2项规定,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与公职人员服务之机关团体或受其监督之机关团体为第1项但书第1款至第3款补助或交易行为前,应主动于申请或投标文件内据实表明其身份关系;于补助或交易行为成立后,该机关团体应连同其身份关系主动公开之。但属第1项但书第3款基于法定身份依法令规定申请之补助者,不在此限;第18条第3项规定,违反第14条第2项规定者,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配合上开修正规定,本部设计“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14条第2项公职人员及关系人身份关系揭露表范本”【A.事前揭露】、【B.事后公开】,请参考运用
《证券及期货条例》生效后对《创业板上市规则》作出的修订 (修订十七 - 2003年3月21日) 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财务披露规定 (修订十六 - 2002年8月26日) 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容许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成员在其最长任期届满后即可再获委任 (修订十五 - 2002年5月7日) 修订《上市规则》配合增设开市前时段 (修订十四 - 2002年3月19日) 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关于准许分发财务摘要报告 (修订十三 - 2002年2月17日) 《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在同一宗上市申请中分别担任联席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 (修订十一 - 2001年12月11日) 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 中有关财务资料披露条文及一般披露责任 (修订九 - 2001年9月13日) 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处理联交所利益冲突事宜 (修订八 - 2001年8月21日) 澄清新闻公布 - 关于2001年7月27日的市场咨询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的联合新闻公布 (2001年8月9日) 有关市场咨询及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修订的联合公布 (2001年7月27日) 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反映联交所不再收取其 摊占的交易征费份额并引进相同份额的交易费代替 (修订七 - 2001年7月19日) 关于创业板上市申请人就招股章程语言的规定而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 (修订五 - 2000年9月21日) 关于委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交易及结算所")行政总裁为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当然委员而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 (修订四 - 2000年7月23日) 联合新闻稿 - 关于检讨《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在检讨完成前就《创业板上市规则》所载事宜给予豁免 (2000年3月11日) 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就合并而作出修订 (修订三 - 2000年3月6日) 创业板上市规则中有关“公众持股量的规定”及“会计准则”的修订 (修订二 - 1999年11月17日) 联合新闻稿 - 关于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载于上市文件中的会计师报告须涵盖之期间为两个财政年度 (1999年10月13日) 创业板上市规则就更改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组合的有关修订 (修订一 - 199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