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活动和“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切实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先进性,在中国***建党96周年即将到来之际,6月30日,云南众安昆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与西山区国家税务局六分局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党日活动。 主题活动由云南众安昆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朱邦瑞主持,西山区国税局副局长王梅、纪检组长顾锐、党办主任李玉芬、六分局局长马锐、六分局支部书记白建群参加上述活动。根据活动议程,两支部共14名党员首先进行了庄重的重温入党誓词仪式
(原标题:第28批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公布 319款车型“上榜”) 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税务局就《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及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进行了公示。其中,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以下简称《目录》)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共319款;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共计138款。 《目录》中,纯电动乘用车有东风小康EC36、东风奕炫EV、欧拉R1/R2、威马EX5 400、比亚迪M3、腾势X、菱智M5EV、宝骏E100、逸动E-Life、雷丁i5、野马星歌、上汽荣威Marvel X、哪咤U、国机智骏GC1敏安MX-6、速达SA01等21款
立足于雄厚的经济基础和人才研发实力,致力于打造专业的智能装备系统服务和配套商。 2009年1月,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鲁科高字【2009】12号文,海汇集团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集团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近期,杭州晶华微电子有限公司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晶华微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殊荣是对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持续自主创新的有力证明。 杭州晶华微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致力于高性能、高品质混合信号集成电路设计及销售,以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的创新设计能力及先进的品质保证体系,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专业集成电路及产品化应用方案设计
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0年10月,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共同批准,金银河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公示后确认的资质,是国家针对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综合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团队建设、成长能力等方面进行的全方位权重考评,是目前国内对企业在科技综合实力方面最权威的评定。本次认定,不仅是金银河科技研发创新能力、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充分肯定,也对提高公司科研水平,推进技术创新、人才创新、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根据国家分税制改革安排部署,原深圳市税务局分设为“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国税局”)是深圳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
日前,我公司正式收到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生力军,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对公司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和研发人才结构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和认定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000061股吧)、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 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附件1列明的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支机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以下称《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本通知附件2列明的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支机构,自2013年10月1日起,按《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上述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1%
快普物流有限公司是经浙江省交通部门审批、国家税务局工商局登记备案的,集仓储、配送、运输、加工、物流咨询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性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现有自备车辆60部,托管车辆200余部,所有车辆均配备了先进的GPS全球定位和油耗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控车辆油耗和运行情况,方便客户进行货物追踪查询。 快普物流公司分别在杭州传化物流、石大货场、临安开发区、山东青岛、烟台、兰州设立各类直营分支机构,并和多家运输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公路运输资源庞大,价格优惠,能够整合各种资源,实现全程门对门无缝对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