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
问题 律师你好!受贿罪的数额在修正案中定下没有?何时刑法修正案九的司法解释出来? 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摘要: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涉嫌受贿900余万元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及个人非法牟利一案,23日在安徽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现年52岁的陈良纲,2001年至2013年间历任安徽省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涉嫌受贿900余万元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及个人非法牟利一案,23日在安徽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现年52岁的陈良纲,2001年至2013年间历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淮北市委副书记、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等职务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4日电 据高检网消息,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易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易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易军利用担任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宝人寿筹建工作组(筹备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11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担任中共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
华泰证券是经纪业务方面的“排头兵”,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华泰证券凭借率先网上开户以及低佣策略的先发优势获客,市场份额大幅增长,以近四年的股基成交额来看,华泰证券牢牢占据了行业第一的名次。华泰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介绍称,如今营业部的整体交易习性、客户布局都在不断发生变化。从零售客户中孕育高净值客户,进而演变成私募产品客户,并不断引入机构客户
近日,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学民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学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学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12月27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贵州监察”发文,近日,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业务总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陈勇(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勇利用担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担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被告人傅政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傅政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涉嫌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对宋守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新网合肥3月15日电(朱婉娟)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对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邵一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邵一江有期徒刑10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邵一江在担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标、业务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914.5万元,其中未遂14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一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受贿存在部分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