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
原告高某某诉被告洪某某、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9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诸灿祥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0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黄春江,被告洪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褚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本院已经受理广州万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邝惠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的诉请: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荔湖明苑40-501房自2018年7月1日至 2020年6月30日的物业管理费2680.8元,违约金782.01元,以上费用共3617.82元(违约金从欠费次月1日起每天按欠费总额的0.1%计算,暂时计至2020年3月31日止,实际计至清偿之日止);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院定于2020年10月15日9时在本院第3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公开开庭审理
【摘要】随着各地疫情确诊人数已经连续一周为零,返岗也迫在眉睫。近日,江苏发布返校返岗最新通知,那教职工什么时候可以返岗?学生什么时候可以返校呢? 2月25日,四川省教育厅发文称,要认真研判审慎决定开学复课时间,不能保证学校绝对安全,就不能贸然开学复课。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分区分类、大中小幼分校分班、学生分级分散、高低年级错时错峰,综合研判科学精准制定开学复课方案
本院受理钱晔斌诉上海顶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故本院已于2019年11月19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本案原定于2020年2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但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被告江苏上游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且无法进行在线庭审并申请延期开庭,本庭予以准许。现需再次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前几日,重庆南岸区一城管队员在执法中与女摊主发生冲突,“城管追打女摊主被砍伤”的新闻引发舆论热议。从现场视频可见,女摊主将水果筐摔在地上,城管队员情绪失控,突然挥拳击打其头部,被打者朝店里跑,城管队员仍不断挥拳追打。女摊主在慌乱中操起菜刀挥舞,致城管队员左手多处受伤
四川法院两年受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过万件 结案率达91.2% 11月26日下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成都康威木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州金象木业有限公司、苏州金象木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一案。该案系一起涉民营企业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据介绍,2017-2018年,四川法院共受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10854件,共审结9949件结案率91.2%,高于同期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81.5%
在前一论文中作者已经简单提及,GATT第XXIII:1条中的利益的丧失或损害概念规定了可以诉诸WTO争端解决的三种诉因(causes of action),即XXIII:1(a)涉及到所谓的“违反申诉”(violation complaints);XXIII:1(b)涉及到所谓的“非违反申诉”(non-violation complaints);而XXIII:1(c)则涉及到通常所称的“情势申诉”(situation complaints)。下面作者就将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这三种诉因或称为申诉类型,进行更进一步分析。 一、违反申诉中的推定(Presumption) GATT/WTO下的争端解决几乎都属于违反申诉,即当成员认为其产生于适用协议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正由于另一成员没能遵守适用协议下的义务,而受到损害或丧失时而向DSB提起的那些申诉
昨日,大屯路飙车案两名被告人唐问天、于沐椿被收监。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备受关注的大屯路飙车案宣判后的上诉、追诉期满,判决生效,两名被告人于沐椿、唐问天于昨日被收监执行。他们的刑期预计分别至今年9、10月
[公文转知] 宣导“本市遥控无人机公告区域第二次修正一案” 一、 依据本府交通局109年7月7日中市交运字第1090035663号函办理。 三、 本府现配合民航局图资更新期程,办理第二次修正公告事宜,如有禁止或限制遥控无人机飞航活动之新增、删除或修正需求,请于109年7月22日前依所附电子档格式提送资料(附件2),迳复本府交通局,依发文日期如已逾期将退回不予受理,请俟下一次更新周期重新提送;如无新增、删除或修正之需求无需函复。 四、 有关附件2之位置点地理座标请依照世界大地测量系统-1984(WGS-84)为参考基准,并以“度分秒”表示
主旨:有关“行政院所属各机关聘雇人员给假办法”(以下简称给假办法)所定生理假并入病假之计算及陪产假3日之请毕期间一案,请 查照转知。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3年11月18日总处培字第1030053793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性别工作平等法”(以下简称性平法)第14条第1项规定:“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全年请假日数未逾三日,不并入病假计算,其余日数并入病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