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为了规范和保障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办起草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22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邮编:10001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辽宁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安监管四〔2011〕115号)要求,通过企业申请、评审组织单位组评、评审单位评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审核例会,本溪鑫众达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本溪市南芬区黄柏峪铸造厂基本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8月5日之前将意见反馈到本溪市南芬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24-43839385。 1.本溪鑫众达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机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有效期至2023年7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bjspjg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保健食品标志管理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化工名词》(四)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分册于2020年12月正式公布。 《化工名词》(四)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分册由化工名词审定委员会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审定完成。本次公布的内容包括通类、炼油与化工企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与相关管理法规、可持续发展,收录词条共900条,均有定义或注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6:54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次数: 为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市政府安排,我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3号)等文件要求,代拟了《鹤壁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13号市政府第三综合楼906室(邮编:458000)。来信请注明“《鹤壁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为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形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协同机制,我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形成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来信请注明“《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fszqyj@pb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字样
根据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结合科技布局调整的要求,围绕深圳市实施创新型城市战略,2006年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及香港中文大学友好协商,在深圳市共同建立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实行理事会管理,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实行理事会制度,由中科院和深圳市政府各委派3人组成,实行双组长制,其主要职责是确定年度建设计划。 管理支撑更多> 外溢机构更多>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5个自然日)
2022年3月31日,后勤处食堂、学工部共同组织开展学生座谈会。各院系学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就各院系征集的对食堂工作的建议进行了广泛讨论
为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有关建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报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报告的函》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代国务院起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邮编:10003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315@sai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