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岗位职责:​1、负责公司物业部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具备良好的物业管理,工民建,水、电、暖、空调等基础知识;2、具备协调解决公司工程问题及维修人员技术提升的能力,建立相应管理动作流程;3、合理安排分配工程人员完成计划内外工作;4、具备合理计划各类工程费用的能力;5、执行力、规划能力强,富有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2、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组织员工向甲方提供公共秩序、保洁、绿化养护、房屋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等服务;3、指导检查公司物业部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清洁、绿化、维修等量化管理运作流程。 2.请告知用人单位,该信息是在确山人才网上看到的!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代理记账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规范,越来越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也开始寻求代理记账公司提供专业的财税服务。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报税的流程到底怎么样? 一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寻求代理记账报税业务,首先要与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签订正式的合作委托协议。合同应明确约定代理记账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呼市税务咨询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 苏州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月4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就环境保护税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纳税人委托监测机构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监测时,其当月同一个排放口排放的同一种污染物有多个监测数据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监测数据的平均值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监测数据以流量为权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时限内当月无监测数据的,可以跨月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一、牙片机是明确的3类射线装置,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之前要找具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预评、控评,是否需要做环评请咨询环保部门。 开展立体定向(刀、X刀)治疗、进口医用加速器、质子等重粒子治疗、钴-60机治疗、后装治疗、其他放射治疗项目及PET影像诊断工作的放射诊疗机构,以及省直管放射诊疗机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应当具备《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的执业条件
根据通知,自2017年12月28日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停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 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自愿原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注册执业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近3年代表性业绩、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及时核实其在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
根据能源战略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能源局2019年能源战略规划研究课题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多家单位可联合申报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初级、中级 2012年版)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初级、中级)(2012年版)》主要内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第二十二条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复制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复制单位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音像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复制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劳务外包和劳务外包的区别和联系有哪些?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是两种不同的用工方式,其法律结构和法律关系主体责任设置大有不同。以下为您分析济南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和联系。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共同的地方是用人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 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 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