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
根据财务处年终工作安排,原定于2020年1月13日恢复对外业务办理。近期,财务处经过周密部署并组织力量加班加点,目前已经提前完成结余清理、年末结账、财务决算和年初建账等相关工作,具备了对外办公条件。 经研究,决定提前恢复对外财务会计业务办理,即自2020年1月8日(星期三)起,提前开放预约报账、收入申报等网上服务系统,恢复办理报销、劳务费发放、科研经费分配等业务(友情提示:对于年前已进行网上预约但在截止日期前没有完成凭证投递的,需要重新办理预约)
女方婚内出轨的代价,其代价是极其为惨重的当代社会出轨,已经被人们所能够接受,但是也是不能够原谅的。由于人们的思想开放出轨现象也较为严重,特别针对于女性,但是出轨,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他人的幸福会产生极坏的影响。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女方婚内出轨的代价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财务报销流程,严格落实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控体系建设,2019年6月28日,由行政管理科组织中心全体职工进行了财务报账管理专题培训。 会上,中心财务人员主要从借款管理、人员经费、办公用品购置、日常费用报销、项目资金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参会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财务相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财务人员都一一作了详尽解答。 通过这次学习,中心职工对财务管理规定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系统的认识,强调按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有效提高全员识风险、控风险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中心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如何选择开立三联式发票?(我的发票需抬头统编) 请在结账流程中的“发票资料”处,选择三联式发票并填写统一编号及发票抬头即可。二联式发票一经开立,恕无法换开为三联式发票。 发票可以指定日期、开立其它品名或金额吗? 发票上商品名称将依订购当时品名和金额开立,请恕无法指定开立其它品名、金额,或指定开立日期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浙里报账”在市本级试点工作,形成全覆盖、全业务、全链路的“浙里报”应用,走在了全省前列,打造了浙江的“浙里报账”标杆地区,涌现了一批积极推广、务实使用的先进单位。为总结和吸取经验,进一步推进明年的工作,加大数字政府改革力度,市财政局近日组织召开“浙里报账”工作座谈会,邀请了省厅“浙里报”技术专家和市法院、公安、市监、应急、卫健、教育、港航等15家单位的主办会计参加。 会议首先对今年积极上线“浙里报账”应用工作的15家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鼓励这些单位再接再厉,力争在新一年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
职位描述: 1、熟悉酒店会计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2、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 3、审查和清理账户,账簿摘要内容要求完整和精炼; 4、审核公司财务帐目、编制会计凭证,整理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5、定期对账,发现差异及查明原因,处理结账时有关账务的调整事宜,优化财务管控环节; 6、办理报账、年检,协调处理与工商税务机关等事宜。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有中级会计师职称证书优先考虑; 3、酒店会计工作经验优先考虑,会计工作经验3年以上;4、工作细心、有责任感; 2.请告知用人单位,该信息是在青岛人才网上看到的!
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在中小型企业日益增加的时代,代理记账行业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真是有需求就会有供应!说了这么多,那代理记账这个行业前景如何呢?专业代理记账专业机构。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指的是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小企业为服务对象所进行的包含代办纳税、报账、记账以及算账等业务。一般刚成立的公司都会选择一家可靠的代理记账公司来做记账服务,一些财务问题都可以询问代理记账公司。 4、避免因会计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节省了专职会计住房、社会保险开支; 5、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影响会计质量; 6、自身记账需要亲自填制、整理、分类、装订各类凭证;更需不时亲自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业务
关于代理记账这项工作来说,我们很多企业都是不陌生的,甚至说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大家现在选择代理记账一定是发现了代理记账对于一个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来说的好处,那么我们选择代理记账要了解什么呢?当然首先要了解我们选择的代理记账其服务范围有哪些?作为专业的呼和浩特代理记账企业立业会计就给大家说说代理记账的服务范围。 首先一个代理记账的事务所是什么我们需要了解清楚,一般对于代理记账来说有着明确的定义,就是专业的服务机构,这个就是它的性质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14年9月,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规范了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个别规定尚不够明确,现将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桥涵建设、防洪、堤坝改造、惠农小额保险、文化、卫生、科技等项目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规定,将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村,不得突破使用范围。 二、扶贫资金报账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等最终收款人,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项目资金直接支付至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不得通过行业部门、乡镇政府转拨,但报账资料须经行业部门和乡镇政府严格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相关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尽快取消“扶贫资金专户”,将扶贫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统一管理